涉WhatsApp群組籲殺警 被告解釋屬「發洩」 控方質疑可開窗大叫及揼牆
(獨媒報導)三名男子涉於2019年10月,在討論 Audi 汽車的 WhatsApp 群組籲殺警及其家人,他們否認兩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15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次被告早前曾作供解釋涉案言論只是發洩。控方代表、外聘大律師李倩文則質疑被告有其他發洩方法,並建議他可以「打開窗大叫」、到樓下鬧「死黑警!」,甚至是「揼牆」。被告則表明自己不曾打架、也不喜歡暴力。控方遂批評被告:「動作唔做暴力,但把口就非常暴力」,被告不同意。
次被告葉子軒早前供稱,他案發時剛開設健身中心,卻因為社會事件而生意差、每月虧蝕。他指原認為政府會推行政策緩和事件,或警方能有效執法,但批評當局沒有這樣做,反而做激起民憤的「小動作」。被告解釋涉案言論只是發洩,「自己爽一爽」,而群中大部分均是「揾到錢、揸靚車、戴靚錶」的人,認為他們絕不會認真看待其言論,甚至執行。
次被告 葉子軒
被告盤問下強調曾說「香港警察未賤到咁」 稱同情「唔係咁差」的警員
葉子軒今天繼續接受控方盤問,他同意不能排除警隊中有警員沒有參與社會運動的執法行動,亦不能排除有警員仍然守法。
控方代表、外聘大律師李倩文問,群組內成員對警隊的整體印象是否仍然差?被告同意。李倩文續問被告是否認為「老鼠屎掉落鍋粥到,成鍋粥都唔食得」。葉子軒指「一個(警察)衰咗」,會影響紀律部隊的整體聲譽,難以完全分開。
李倩文質疑群中從來沒有人提過「仲有好警察」,葉子軒表示自己曾說「香港警察未賤到咁」,有可能是混入了內地武警等言論。他解釋意思是不覺得香港警方本性差劣。他在盤問下指他有同情那些「唔係咁差」的警員,但沒有在群中提及。
控方質疑曾稱「要死一堆先至清醒」被告解釋習慣用「口賤」字眼溝通
不過李倩文指出,被告之後卻稱「佢哋要死一堆先至清醒」。葉子軒解釋他任職的健身行業具銷售性質,憶述以前開會時經理或老闆會稱「再唔跑好條數,我斬死你」及「快啲幫我劏個客一頸血」,自言他亦習慣用這些「口賤」字眼溝通。
控方質疑被告稱健身中心虧蝕 卻揚言若有「義士」殺警會捐錢
葉子軒在控方提問下提及,其健身中心當時虧蝕了約5至6萬元。控方遂引用葉的言論,指他曾稱:「仲未有人殺警同殺佢哋老婆仔女,如果有義士做,我一定捐錢畀佢屋企人」。李倩文認為被告「冇錢仲話捐錢,你話你憎警察憎得幾緊要!」
葉強調只是「吹水」,指他平時「旗都唔買」,也沒有捐錢習慣。他承認自己「係口比較衰」,但重申不會真的實行,也相信群組內成員的背景不會做這些事情,「坦白講,會做呢啲事嘅人都係比較基層嘅人」。
控方指被告「咁大個人」應知涉案訊息具傷害性
控方亦質疑被告案發時27歲,「咁大個人」,他理應知道涉案訊息具傷害性。被告不同意,他承認訊息針對「黑警」,也承認自己口不擇言,但根本沒有想過後來訊息遭人轉載。
被告曾解釋「扔磚」意指瑜珈磚 控方關注有人會理解成「有殺傷力」磚塊
葉子軒另曾在群組內稱「扔磚、扔啞鈴」,並在庭上解釋「磚」的意思是「瑜珈磚」,因其健身中心有該兩種物品,於是提出。
李倩文指被告在訊息中沒說明是「瑜珈磚」、也沒講明「我攞我公司啲磚同啞鈴掟先」。她又認為,當時示威者會掘磚與警方對峙,當他人看見被告的訊息時,有機會理解成「有殺傷力」的磚塊。葉指「有機會」,但不同意自己腦中所指的是「有殺傷力」的磚塊。
李倩文又質問被告為何不說扔「舉重機落去」,葉指他當時「諗到乜就講乜」,反駁:「我講舉重機你都係會告我㗎啦」。
控方庭上建議被告以其他方法發洩
葉子軒在盤問下提到,他在案發該段時間「長期燥底」,而看完群組分享的片段後更感生氣。李倩文關注被告的發洩方法,葉回應指會健身和在群組內發洩,此外沒有其他方法。
李倩文於是向被告建議,指「好簡單」,其健身中心位於一樓,他大可「打開窗大叫」,或是到樓下鬧「死黑警!」。被告反駁這些方法「趕客,啲人以為我傻」,強調其健身中心生意本身已不佳。
控方批被告:動作唔做暴力,但把口就非常暴力
李倩文又推薦被告到廁所大叫,葉便表明他不喜歡大叫。控方另指被告可「揼牆」,葉子軒稱「唔會」,解釋自己不曾打架、也不喜歡暴力。控方遂批評被告「動作唔做暴力,但把口就非常暴力」,葉子軒不同意。
控方關注被告訊息殃及警員家人 指「禍不及妻兒」
控方進一步關注,被告的訊息為何要殃及警員的家人,指「關家人咩事?」、「禍不及妻兒,唔係禍必及妻兒呀!」。葉子軒提到中國人傳統常說「X家剷」,其意思都是「攞埋人屋企人發洩」,無意煽動。
控方認為被告的確提出了傷害警員家人的建議。葉不同意,也否認控方指他的訊息並非為了「發洩、發晦氣、黑心咒、口賤」。
次被告傳召前警員作品格證人
次被告葉子軒作供完畢,並傳召品格證人出庭作供。高志偉(音譯)供稱,他現年26歲,現為一名見習痛症治療師,曾任職救生員和警員。
高指他於2016年12月加入警隊,至2023年4月離職,因當時希望進修學業。他指在2019年社會運動期間,他曾參與警方的「踏浪者行動」,進行前線執勤工作,包括作日常巡邏、驅散及圍捕示威者等等。
因訓練體能認識次被告 後變「普通朋友」
高志偉續指,由於他2018年時需要接受機動部隊的訓練,他當時自覺「體能差」,因此在網上搜尋健身教練,從而認識被告葉子軒。他指當時一共跟被告上了8至12堂教練課,二人課後會一同吃飯及聊天。即使之後沒有繼續跟從被告上課,他仍會與葉子軒聯絡,例如詢問葉有關健身及營養的話題,亦會間中相約做運動等,形容二人變成了「普通朋友」。
高續指,在社會事件發生後,他和葉子軒仍有見面,但因自己職務繁忙而見面次數減少。他當時得知被告開設了健身中心,惟因社會運動緣故,銅鑼灣經常出現混亂而生意不佳。
前警員友人形容被告「火爆」、說話誇張
高形容被告為人「火爆一啲」、說話誇張,經常誇大用語,例如平時會詛咒「行咁快趕住投胎」;駕駛時遭人切線時,會以粗口著人「下個路口睇住撞」等,但之後被告會繼續駕駛。
高續指,2019年時有聽過被告抱怨示威者堵路,但警方處理不到,「鬧我哋咩都做唔到」等,但無留意被告有說憎恨的說話。
前警員:對被告說「黑警」不感奇怪 因他「把口咁唔好」
控方李倩文盤問時問高,被告有否向他招攬生意,例如聲稱若其同袍有意健身,可找被告。高志偉回應「咁一定有」,但不覺得他與被告的交往是基於利益,亦不同意被告因生意利益,而選擇不在其面前鬧警員。
控方向高覆述葉子軒的涉案言論,例如稱不守法的警員做「黑警」,問高會否覺得奇怪。高志偉指以被告「把口咁唔好」的習慣,他不會覺得奇怪。至於葉稱若有「義士」傷害警員及其家人,他便會捐錢,高志偉則認為:「我覺得佢得個講字」。
控方認為高也不能完全確定被告最心底的想法,高則表示「你要咁講,係」,但同意被告在其面前的表現,有機會並非真實的自己。
控方問對「黑警死全家,禍必及妻兒」感受 前警員:日聽夜聽
控方問高對「黑警死全家,禍必及妻兒」這句有何感受?高志偉表示沒有感覺:「日聽夜聽,可能你哋感覺大過我」,但他自己不當是一回事。控方續舉例,若有人因高志偉是警員,而聲稱要傷害他的家人?高同樣表示沒感受,指「你夠膽咪嚟囉」。
高在盤問下指出,以他對被告的觀察及相處,看不出葉子軒對警員有多大憎恨。他也不同意控方指,因自己當時是警員,故被告說話「有分寸」。他指當時二人的身份並無衝突,加上以被告的性格「諗到咩就講咩」,「根本佢口快過腦」,不會因此而有分寸。控方指被告「掩飾得好」,高同樣不同意,指「衰啲講,(被告)粗人一個,我都掩飾得好過佢」。
案件將於10月16日續審。
3名被告依次為:關嘉林(49歲,售貨員)、葉子軒(31歲,健身教練)及曾智健(50歲,工程公司東主)。他們否認兩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9年10月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地導致警務人員及其家屬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DCCC 5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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