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警方數字較去年升45% 易志明稱有市民濫用自由亂投訴
(獨媒報導)警方向監警會交代投訴數字,今年頭8個月的「須匯報投訴」共有1,106宗,較去年急升344宗,升幅有45%。警方代表稱近9成半屬輕微指控,大部份與交通執法有關,其次是與日常截停搜查工作有關。警方又透露在首8個月加強工作,共進行78萬次截停搜查,亦有180萬宗交通檢控。監警會副主席兼立法會議員易志明不滿大部分投訴是「誣告」,要求警方跟進,勿讓市民「濫用自由、亂咁嚟」,指無理投訴會「浪費社會資源」。
警方交代頭8個月投訴數字,較去年同期的762宗「須匯報投訴」,上升344宗,有三成投訴與交通執法有關,一成半是與日常截停搜集有關,警方稱首8個月加強巡邏,亦加強交通執法,在78萬宗搜停截查及180萬宗交通檢控中,投訴個案佔極少數。
在全部1,106宗「須匯報投訴」中,警方指布94.6%屬輕微指控,例如有582完是疏忽職守,佔52.6%, 屬行為不當或態度欠佳的有447宗。另外有17宗是粗言穢語,18宗涉及濫用職權,2宗是恐嚇。
過半屬撤回及無法追查投訴
在處理投訴方面,警方指有485宗投訴人撤回,佔43%,298宗屬無法追查,207宗循簡易方式解決,43宗證實並無過錯,35宗無法證實。只有27宗證明屬實,16宗是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另外有10宗是虛假不確個案。
身兼監警會副主席的立法會議員易志明批評,有很多市民是「誣告」,即使上庭後被判敗訴,仍然指稱警方捏造證據,並再向警方投訴。他認為這些人「濫用佢個自由,亂咁嚟囉」,並批評他們浪費社會資源去調查投訴。
警方代表回應指,如果投訴涉及司法程序,必定會閱讀判詞,或檢控官擇寫的報告,如果跟進發現被告指控的內容不屬實,會向投訴人發出警告,並將個案獨立分類,再予監警會跟進。警方又指,會透過公眾教育,讓市民知道無理投訴會有後果。易志明補充,投訴並非「意氣之爭」,不應「浪費成個社會資源,去處理無謂嘅事」。
教警員遇無理市民即開CAM
監警會委員鄺永銓指,投訴個案上升成因是什麼,是否與執法場景有關。警方表示,大多涉及疏忽職守的投訴,市民會問「點解懷疑我」,如未能得到信服理由,市民或會投訴,另外亦與警方提升執法數字有關。警方稱透過內部訓練提升「同理心」,在截停搜查及交通執法時,會教警員「多解釋」,亦會教警員「小貼士」,例如遇上對方無理,就應開啟隨身攝錄機「保障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