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语片出征奥斯卡:中港台各自选过什么片?谁来选?|香港阑珊灯火谁熄灭?
「随中港台身份政治迎来剧变,约在《卧虎藏龙》抱奖后,华语片和奥斯卡的蜜月期亦告段落,中港台的选送策略自此都开始转变」
特约撰稿人 红眼 发自香港
综观历届奥斯卡,香港入围过三次最佳国际电影,却同时在该奖项有三次被DQ的污点。居然可以如此屡(未)战屡败,二十年间被DQ三次,相信都是一个纪录。
三个月前,由香港新导演曾宪宁执导的《灯火阑珊》获选代表香港“出战”奥斯卡,竞逐最佳国际电影;惟至日前,《灯火阑珊》剧组却意外宣布,它们刚刚收到香港电影制片家协会的通知,作品未能成功晋身该奖项的首轮候选名单,而且“原因未明”。亦即香港于今届奥斯卡没有代表作品参选。
熄灭阑珊灯火:原来是他
《灯火阑珊》疑似被 DQ(取消资格)的消息一出,香港各大媒体都非常轰动,连忙追问每年负责选送“出战”奥斯卡作品的香港电影制片家协会,更甚至有媒体直接去信奥斯卡选委,查询为何《灯火阑珊》无法竞选,因何事、何时取消资格,热议程度与上周末创香港开埠以来投票率最低纪录的区议会选举,有著云泥之别。
坦白说,焦点不在于《灯火阑珊》一片的得奖呼声有多高,而是跟 DQ 扯上关系,都会触动今日香港人/媒体的敏感神经,如杯弓蛇影,直接联想到是政治打压。不过,事隔一日,好几间媒体都引述香港电影制片家协会主席洪祖星及奥斯卡选委的回复,一切与政治无关,而是选送过程有利益冲突。
奥斯卡选委表明,由于各地区/国家选片委员会成员不可以跟获选电影有任何专业关系,导致《灯火阑珊》不符合竞逐资格,意思即是制片家协会内部犯规;主席洪祖星并不否认,更早在十月已接获DQ消息,归咎于奥斯卡选委今年八月改制——
其一是协会成员“入职”超过六年不能投票,旧“班底”要全部换走;其二是新增了限制,制片人、导演及演员并不能投票给自己有份参与的作品。由于“没有白纸黑字”列明新赛规,而今届“换血”后的选片委员会,其中一位有份投票的成员正是《灯火阑珊》的主要演员⋯⋯
至此,《灯火阑珊》除名事件的“嫌疑人”已呼之欲出。不出半天时间,猜是不想连累到其他演员惹嫌,任达华透过电影公司承认是自己投了票给自己主演的《灯火阑珊》,公开致歉。
任达华在《PTU》(2003,杜琪峰导)有句经典台词:“捽甩佢(擦掉它)!”随著真相大白,网民、影迷都揶揄是他“捽甩(擦掉)”了《灯火阑珊》的参赛资格。
较特别的是,中港台三地每届都分开选送作品,占三个名额,但不涉地缘政治考虑。上世纪末的三地关系,有别于今日需要顾及泾渭分明的身份认同,若有一部华语电影能赢得西方影坛,都是华人的盛事,共享荣誉。
香港被奥斯卡“DQ”:已是第三次
不过,虽然选送过程犯了规,但据奥斯卡方面的说法,香港本身可以再派(resubmit)另一作品“出战”最佳国际电影,然而香港制片家协会放弃了这个机会。所以,严格来说并非取消资格,而是放弃资格。洪祖星解释,如果改派排名第二的《毒舌大状》“出战”,对高票选送的《灯火阑珊》不公平。
撇除“宁愿弃赛都不用替补方案”的做法是否妥当,也不谈制片家协会早前一直隐瞒DQ事件的原委,事实上,跟奥斯卡今年改制无关,协会内部不认真留意赛规,并不是今日的事。综观历届奥斯卡,香港入围过三次最佳国际电影(旧称最佳外语片),却同时在该奖项有三次被DQ的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