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已向8.8萬戶發信要求申報 羅淑佩:如作虛假陳述或「告多你一啲罪」
【獨媒報導】房屋署本月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要求未住滿10年住戶每2年申報居住狀况,及是否持有香港的住宅物業。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早於電台節目表示,已於10月3日向首批8.8萬公屋戶派發申報表,他們需於11月底前交回屋邨辦事處。羅淑佩強調,如拒絕申報,最嚴重可被終止公屋租約,「如果你真係做虛假聲明,做虛假陳述,咁我哋係有更多途徑去告多你一啲罪都未定。」
巳向首批8.8萬公屋戶派發申報表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早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公屋住戶需每2年申報居住狀况,及是否持有香港的住宅物業,並會分批要求已住滿2年的公屋住戶申報,已於10月3日向首批8.8萬、住滿2至8年的公屋戶派發申報表,他們需於11月底前交回屋邨辦事處。
她補充,申報表會直接派發到住戶信箱,如果未收到則代表暫時未需申報,而全長者戶今次亦不用申報。
若拒申報 嚴重可被終止公屋租約
羅淑佩強調,如果拒絕或忽略申報,最嚴重可被終止公屋租約。她呼籲公屋住戶如實申報,「如果你真係做虛假聲明,做虛假陳述,咁我哋係有更多途徑去告多你一啲罪都未定。」
至於遲申報,羅淑佩指若有證明無法準時填寫申報表,如出差、患病,署方會酌情處理,不過,如果住戶長時間沒有開信箱,羅淑佩指有理由懷疑他根本長時間不在該單位居住。
部份屋邨有「申報大使」協助申報
羅淑佩指,希望今次以「半申報、半教育」形式提醒公屋住戶有責任作申報,如果早前購入物業但未夠2個月作申報,亦應趁今次機會作申報。
她補充,房屋署有單張教導住戶如何填寫申報表,部份屋邨亦設「申報大使」協助申報,住戶可向屋邨辦事處職員求助。
羅淑佩指非只有申報一招打擊濫用
對於採用申報方式打擊濫用情況,羅淑佩表示署方很多時都要靠舉報或是發生事情後去做,被他人說被動,因此這次就請住戶申報,將責任放在大家身上。
她又指,署方有其他方法打擊濫用公屋:「當然我唔係淨係得依一招嘅,唔係淨係叫人申報,可能我哋都會有一啲資料配對,或者其他方法去打擊濫用公屋嘅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