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站安排遭譚香文入稟 龍蟠苑法團:居民指舊位置不合適
【獨媒報導】鑽石山龍蟠苑A至F座法團在2021年,將屋苑的大型傢俬垃圾收集站遷移,當區區議員譚香文不滿,日前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遷回原址。屋苑法團向《獨媒》表示,有居民反映舊位置不當才作搬遷,若重用舊垃圾站,曾投訴的居民必會反對:「我哋反而解釋唔到點解要搬返嚟」。譚香文則向《獨媒》表示,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龍蟠苑A至F座法團2021年搬遷大型傢俬廢物收集站
位於鑽石山的龍蟠苑有7座大廈,A至F座及G座(龍環閣)各由兩個不同的獨立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屋苑的大型傢俬廢物收集處原本設在A座(龍珊閣)及B座(龍瑚閣)附近。2021年,A至F座的法團將收集處搬離龍珊閣,移至近大磡道、G座(龍環閣)及龍蟠苑商場附近位置,舊的垃圾站則維持收集一般家居垃圾。
法團委員指舊垃圾站空間峽窄,大型傢俬堆積道路,阻擋旁邊康樂園地入口(相片受訪者提供)
當區區議員譚香文一直不滿,要求法團停用新的收集站,理由為新址位於緊急車輛通道,會阻礙緊急車輛出入,垃圾亦招惹蚊蟲滋生及產生異味,又質疑法團違反大廈公契及《建築物管理條例》。
翻查黃大仙區議會2021年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當時消防處代表在會上指,接獲投訴後即時派員到龍蟠苑巡查及測試,指新址沒有阻礙消防車輛通過 ,故未有採取執法行動。
事件爭議兩年,譚香文近日聯同一名業主入稟,龍蟠苑A至F座法團主動向《獨媒》解畫。有份籌備搬遷、時任主席Raymond表示,未當選前已接到有街坊反映,指原垃圾站靠近A及B座,每早夾斗車收集垃圾均會對住戶造成滋擾。
他又指,舊垃圾站空間峽窄,難供大型夾斗車搬運垃圾,若要重新使用,需要清潔工友以人手搬出。Raymond又提到,垃圾站門口狹窄,故住戶傾向將大型傢俬棄置在垃圾站門外,堆積整條道路,更阻擋旁邊的康樂園地入口,令土地「曬太陽」荒廢10多年。後來法團搬遷收集處後,才能重開用地,供街坊種植。
曾與食環署就新址溝通並獲批准
現屆委員William表示,法團在搬遷前法團曾諮詢不同持份者,當中包括屋苑另一G座(龍環閣)的法團及商場兩間幼稚園,未有收到反對意見。由於屋苑過往一直由食環署提供夾斗車收集垃圾服務,當時法團亦與食環署溝通,署方到場視察位置後予以批准。
他表示為防止有拾荒者到屋苑撿走大型傢俬,法團初期曾在新收集處設置環保斗,收集垃圾後上鎖,確保垃圾不會「飛到周圍都係」,該方案亦獲各方支持。但實行近半年後,William指譚香文向食環署投訴環保斗積水,擔心蚊蟲滋生。法團蓋上帆布並增加清理垃圾的次數後,卻再被投訴帆布有機會積塵。
William表示,法團及後決定每次收集垃圾後清潔帆布,但仍被續指環保斗車底下積水及不便居民使用等,嘅嘆「每一個動作都會衍生到一個投訴」。
他認為投訴已本末倒置,又指譚香文沒有正面與法團溝通,亦未有在2021年應邀出席會議,只向不同政府部門施壓,「做到啲嘢已經係我哋比一個工地嘅規格更加嚴謹呀」。最後因環保斗車被投訴設於緊急車輛通道,法團最終決定停用。
至於被指阻塞緊急通道,Raymond指已預留法例要求的6米闊度。William則指,消防處曾實地測試,未有發現問題,「係直頭揾架消防車嚟行一次,睇有冇阻塞通道。」
至於被指法團需自費安排夾斗車清理,增加屋苑開支。 William指夾斗車現時最少每7日到屋苑清理大型傢俬垃圾一次,一年花費不足4萬元,加上法團亦有從其他地方開源,一年來儲備多了24萬元,屋苑財政穩健。有法團委員提到,就近的大型傢俬垃圾收集站位於較遠的雙鳳街街市,嘅嘆「唔通你叫啲老人家搬上鳳德邨咩?」
現屆法團委員William(左二)、時任法團主席Raymond(右三)
William指,暫時看不見新收集處站的選址有可變空間:「或者調返轉,都好想問一句,咁搬去邊到呢?」。他指停用舊址是因為收到A及B座的住戶的投訴及區議員意見,若現時重用舊垃圾站,曾投訴的居民必定反對:「我哋反而解釋唔到點解要搬返嚟。」
他強調他們並非希望「搞對抗」,委員本身也是屋苑居民,以居民利益作出發點:「唔係我同你鬥氣呀」。William認為有效的解決方法是互相溝通及協調,認為無須提升至法律層面,法團會議室一直「打開門」歡迎街坊表達意見。
《獨媒》之後就事件向譚香文查詢,獲回覆指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