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及IG發港獨帖文 留日女生承認煽動囚2月 官指以互聯網傳播具永久性
【獨媒報導】23歲日本留學女生涉在 Facebook 及 Instagram 上發布有關「港獨」及稱「共產黨倒台」等13則帖文,回港更換身份證時被捕。她早前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2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以互聯網來傳播帖文,具有永久性,而13則帖文中有12則公眾人士可以瀏覽,屬於「地球 post」。蘇官雖然接納帖文內容原創性不高、沒有用激進的言詞,發布的頻率亦不高,但控罪涉及2018年9月至今年3月期間,認為具有持續性,不局限於上載的一瞬間。
被告袁靜婷(23歲,學生)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她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
官指有12則帖文屬「地球 post」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引述求情,被告現年23歲,父親為職業司機,母親為侍應。她自2018年起到日本升學,現於東京的日文大學法學院修讀政治及經濟,辯方希望法庭能考慮涉案帖文的讚好及留言不多,以及大部分均在海外發布等因素,予以輕判。
蘇官表示,本案以互聯網來傳播帖文,具有永久性。被告的 Facebook 及 Instagram 帳戶分別有473名朋友和657名追隨者,雖然人數不多,但涉案13則帖文中有12則在 Facebook 發布,公眾人士可以瀏覽,屬於「地球 post」。蘇官進一步考慮有其中一則帖文以日文撰寫,被告表達對港獨的主張,認為在港能閱讀日文的市民均能接觸。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發文時沒有掩飾身份,她在部分帖文中展示自己的容貌,再配上煽動性字句,顯示她發布該些帖文時帶有「自戀」態度,亦認為被告犯案並非明知故犯,而是出於對法律無知。
官接納發文頻率不多 但罪責具持續性
蘇官接納涉案帖文的內容原創性不高,流於口號式,沒有用激進的言詞,亦沒有引起激烈討論,而4年間被告發布13則煽動帖文頻率亦不算多。但蘇官表示控罪涉及2018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間,認為罪責具有持續性,並非局限於上載的一瞬間。
官指被告在同類型案件提控後沒刪除帖文
蘇官續指,辯方亦同意被告有權刪除有關帖文,但她沒這樣做。他認為被告或許曾對法律不知情,但反駁被告沒有在同類型的檢控被提出後刪除帖文,仍然持續地提供帖文,令無知的人有機會被潛移默化地煽動。
蘇官終以3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考慮辯方求情後,認為沒有充足理由可處緩刑,亦沒有其他有效減刑因素,經認罪扣減後終判2個月監禁。
案情指,被告在 Facebook 和 Instagram 帳戶上發布共13則煽動帖文,內容包括聲稱「我是香港人,我主張香港獨立」 、「中共未滅,何以為家」及「這個恐怖組織共產黨⋯滅共」等;亦有帖文推動香港獨立和顛覆政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帖文由她發布,亦同意「香港獨立」有「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意思等等。
被告 袁靜婷(右)
控罪指被告於2018年9月7日至2023年3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Facebook 和 Instagram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
(a)引起僧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
(c)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26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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