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公開習近平訪港採訪名單 投訴不成立 申訴署:或令恐怖份子規避保安
【獨媒報導】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出席香港回歸25周年暨第六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多間傳媒因為「保安理由」被拒出席採訪。有傳媒機構要求新聞處提供獲准採訪回歸活動的完整傳媒名單,以及揀選機構準則的指引、政策或通訊文件,惟遭新聞處拒絕。該傳媒機構遂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最終認為投訴不成立,並指國家領導人及外國元首是「高價值的施襲目標」,認同需要最嚴格的保安安排。公署又稱披露獲邀傳媒名單有風險,或讓「恐怖份子」推斷出保安查核機制的運作,日後可規避。
傳媒機構投訴資料非國家機密
政府今向立法會大會提交對《申訴專員公署年報》的部門詳細回覆,其中一個個案是傳媒機構投訴新聞處,無理拒絕提供受邀現場採訪「七一回歸慶祝活動」的傳媒名單,及相關政策文件。
該傳媒機構投訴拒絕提供資料並不合理,因為到場採訪七一回歸活動的傳媒機構並非國家機密,報刊物管辦載有已登記的傳媒機構,難明為何披露資料將對香港的保安構成威脅。
新聞處評估國家領導人是「高價值施襲目標」
申訴專員公署指,根據《公開資料守則》如披露資料「可能造成的傷害或損害超過公眾利益」,可以拒絕披露有關資料。《年報》引述新聞處評估,國家領導人及外國元首到訪需要最嚴格的保安安排,因為「他們是高價值的施襲目標」,申訴專員公署表示認同。
公署又指,披露與元首訪問有關的任何資料,例如行程、參與機構等,「都可能有助恐怖份子損害對政要的保護」。公署指「為避免對習近平主席視察香港期間的保安工作,造成任何傷害或損害」,認為根據《守則》拒絕提供資料,並非不合理。
稱訪港後披露仍構成「性質嚴重傷害」
至於為何習近平訪港後仍然不披露「獲邀傳媒名單」?新聞處解釋「仍會有保安考慮」,公署則表示未能排除披露獲邀傳媒名單後的風險,例如「可能讓恐怖份子推斷出保安查機制的運作,日後可規避有關機制」,又稱或對參與香港保安行動的人員、「他們的資源及工作方法造成潛在傷害或損害」。署方以回歸二十五周年活動為例,披露獲邀傳媒機構名單可能引致「性質嚴重的傷害」,即「損害習主席視察香港期間的保安工作」,以及協助他人日後規避與保護政要有關的保安查核機制。
另外,《年報》亦引述新聞處澄清,部門揀選傳媒機構現場採訪國家領導人及外國元首訪港的準則,並沒有任何內部指引、政策或通訊文件,未能向投訴人提供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