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27歲警員,涉在2019至2020年期間,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內三度非禮15歲女童,案發時他正休班。直至今年6月有人報案才揭發事件。該警員已被停職,並被控3項非禮罪,今(2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否認3項控罪,控方指將會為事主安排視像作供,並申請押後至明年1月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以定下審期,獲裁判官王證瑜批准。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其原有保釋條件包括:不得踏足涉案紀律部隊宿舍一帶,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以U.K.B為代號(27歲),據警方資料,他於案發時為警員,現已被停職。控罪指他分別於2019年12月某日、2020年7月某日及8月某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猥褻侵犯女童X。

案件編號:KTCC187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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