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強調垃圾徵費適應期內仍會對亂拋垃圾行為執法
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實施,環保署表示,除了展開宣傳教育工作外,亦不斷提升回收配套,並與各方持份者緊密溝通和合作,署方計劃於本月稍後開始宣傳購買指定袋或指定標籤的安排,整個有關垃圾收費的宣傳工作會持續至今年年底。
對於有意見擔心垃圾徵費實施後,會有人隨便將垃圾棄置在公共地方,亦有意見誤以為垃圾收費實施後首6個月「適應期」內,政府不會對亂拋垃圾作出檢控。環保署強調「適應期」是讓市民習慣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即使在「適應期」內,仍會繼續對亂拋垃圾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署方明白市民在農曆新年前一般都會打掃家居,鼓勵市民清理垃圾時,妥善分類可回收物及廢物。市民在垃圾收集站與「綠在區區」各設施的開放時間內,將垃圾和回收物交到有關收集點,對公共衞生和促進資源循環大有幫助,政府會全力配合加強人手安排,稍後會公布詳情。
截至上月底,環保署已舉辦52場為物業管理業界及業主組織而設的網上簡介會,共超過6000人參與。為增進物業管理業從業員對垃圾徵費的認識,當局亦正與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合作,舉辦其「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下有關垃圾徵費的認可培訓講座,以增進從業員的知識以應付其物管工作的需要。
環保署亦已開始安排與各區區議員會面,介紹垃圾徵費的實施詳情,以及就地區宣傳工作諮詢他們的意見,至今已安排了出席7區的區議會或其轄下相關委員會的會議,並會繼續與其他地區的民政事務專員確定會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