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專家證人就多種即時通訊軟件及社交媒體提供意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進入第8日審訊,控方原定今日傳召本案「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作供,但由於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因突發原因未來兩星期不能出庭,控方改為宣讀其他證人的書面供詞。
另外,控方安排在證人作供期間,播出24條被告黎智英在訪談節目的片段。
控方在庭上讀出專家證人、香港大學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的書面供詞。鄒錦沛應警方要求,就多種即時通訊軟件及社交媒體提供專家意見,他開設了3個Telegram帳戶試驗其傳送、刪除和編輯訊息功能,證實所有用戶均可刪除和編輯自己發送的訊息,如果用戶啟動「私密對話」,雲端就不會留下記錄。
至於WhatsApp,用戶可自訂其隱私設定,並為自己刪除訊息,案發時該軟件尚未有傳送訊息後在15分鐘內編輯訊息的功能。
鄒錦沛亦開設3個Signal帳戶,Signal屬點到點加密即時通訊軟件,程式允許用戶設定自動銷毀訊息,用戶可設定訊息在接收者看到後的5秒至1星期內自動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