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內閣批准將被凍結的巴勒斯坦稅款交由第三方國家保管的計劃,只有在以方許可的情況下,這些稅款才會轉移到巴勒斯坦當局。

以色列財長發言人證實,根據安排,有關稅款會被轉移到挪威。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說,內閣的決定獲得美國和挪威的支持。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執行委員會秘書長謝赫譴責以色列的做法,呼籲停止竊取巴勒斯坦人民資金的行為。

央視新聞報道,根據以巴雙方1994年簽訂的《巴黎經濟議定書》,以色列負責對運往巴勒斯坦的物品徵收關稅,並對在以色列工作的巴勒斯坦人徵收個人所得稅,定期將稅款移交給巴方。這筆款項每年約23億美元,約佔巴勒斯坦政府運營預算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