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社及綠色和平早前發表研究報告,指納入北部都會區規劃的濕地有最少78.7公頃遭破壞,涉及35處破壞地點。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工聯會陸頌雄關注當局會如何作出補救,環境及生態局回應說正就其中20個地點作出執管及檢控。

在北部都會區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說,一直有留意環保團體關注是否有濕地出現「先破壞、後建設」情況。她提到,規劃署、環保署及地政總署可分別透過城規條例、廢物處置條例及土地雜項條例作執管。

她表示,就環團提及的35個地點,規劃署正就其中20個地點作出執管及檢控工作,涉及39公頃土地;有5個地點、佔13公頃土地,當局檢視後未發現有足夠證據涉及違規發展,但會繼續監察;有6個地點正調查當中;其餘4個地點位於政府土地,地政總署正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