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10歲潘姓女童29日上學時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卻遭未禮讓行人的自小客車撞上,所幸女童僅輕傷。(民眾提供)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傳真  113年2月29日
台中市10歲潘姓女童29日上學時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卻遭未禮讓行人的自小客車撞上,所幸女童僅輕傷。(民眾提供)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傳真 113年2月29日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9日電)台中潭子區潘姓女童今天在上學途中,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竟遭42歲賴姓女子駕駛的小客車撞上,女童輕傷送醫,賴女因未停讓行人搶先通過,警方依法開罰。

台中市警察局大雅分局今天告訴媒體表示,賴女今天上午7時28分駕駛自小客車,沿著潭子區復興路一段行駛,10歲潘姓女童在上學途中,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過馬路時,卻遭賴女駕駛小客車撞上,女童左側身體摔倒在地,左膝受傷。

警方到場處理,賴女經檢測無酒精反應,女童送醫包紮後無大礙,後續將調閱相關影像釐清案情。

有關賴女駕駛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的行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製單舉發,處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導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編輯:陳仁華)113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