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顧會就檢討《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俗稱「418」的規定達成共識,將有關規定放寬為以4星期工時合計為一個計算單位,而4星期工時門檻則定為68小時。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表示,以往的「418」方案已沿用30多年,認為「468」方案可以加大對兼職員工的保障,包括享有有薪年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他提到,現時全港有約25萬名兼職員工,期望立法會其他議員尊重勞顧會決定,盡快落實有關法例。

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468」方案能堵塞漏洞,又指兼職員工能享有一定權益,能吸引更多人投入勞動市場。他認為政府應該要加強宣傳,讓僱主及僱員清楚明白有關法例,以免出現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