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當局正積極研究有關「竊取國家秘密」的罪行,是否可以公眾利益作辯護理由,但強調必須有凌駕性和非常緊急,確保不會被濫用。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相關披露事宜利益必須大於國家安全,他以一個極端例子作例,如保安局局長是特務,政策會害死很多人,傳媒別無他法下必須揭露。

諮詢文件又建議新增「境外干預罪」,有港大法律學者關注會否矯枉過正,林定國指作出「關鍵失實陳述」與提出意見不同,若有人「指鹿為馬、指黑為白」,即是明知錯誤下作失實陳述才有機會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