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受傷昏迷的北二女中學生王曉民(左),搭乘專機赴紐約接受治療,王曉民的家人在機場送行。(中央社檔案照片)
車禍受傷昏迷的北二女中學生王曉民(左),搭乘專機赴紐約接受治療,王曉民的家人在機場送行。(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網站)1967年(民國56年)3月7日:車禍受傷昏迷的北二女中學生王曉民,在台美人士協助下,搭乘救護專機赴紐約治療。

17歲的王曉民是台北市第二女子中學(現為中山女高)學生,還是樂儀隊指揮,1963年9月17日她騎單車遭計程車追撞,頭部重創成為植物人。家人不願放棄希望,耗盡家產全力救治。

意外事件引起極大關注,在各界捐款及美軍協助下,1967年3月7日王曉民搭乘救護專機前往紐約聖溫森特醫院治療。由於病情沒有進展,1年5個月後回台。

雙親全天候耐心照顧終年昏迷的王曉民,但因長期臥床的王曉民每隔幾分鐘就要抽痰、按摩、翻身,父母親也勞累病倒。

1982年,王曉民的母親趙錫念向立法院請願推動安樂死立法,還曾上書總統李登輝,請求讓王曉民安樂死,但是法律不允許。

王曉民在父母相繼過世後,轉由妹妹及看護接手照顧,在2010年3月、臥床47年後離世,享壽6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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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民被抬上救護專機。(中央社檔案照片)
王曉民被抬上救護專機。(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