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长选举贿选案前法务副大臣柿泽被判有罪
【共同社3月14日电】围绕东京都江东区区长选举,日本前法务副大臣、前众议员柿泽未途(53岁)被控违反《公职选举法》(收买等)罪名,理由是向区议员等10人分发或提出分发总计约28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3.6万元)。东京地方法院14日宣判,处以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检方要求判处2年有期徒刑)。法院指出,“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动摇人们对选举公平这一民主主义根基的信任。”
审判长向井香津子称,柿泽存在为加强自己在自民党的立场和影响力而投入大额资金,试图让自己支持的前区长木村弥生(58岁、因违反《公选法》在不逮捕的情况被起诉)在选战中有利这一“以自我为中心的想法”。
此外,认定柿泽存在积极指示秘书等人有组织地主导选举收买的行为,批评称“理应强烈谴责,招致了对包括国政的政治不信任”。
在保守势力支持不同候选人的去年4月区长选举中,柿泽支持木村。判决书显示,去年2至10月前后,柿泽向区议员和前区议员等共7人分发了总计约220万日元,向区议员等3人提出分发共60万日元。此外柿泽还与木村合谋,在区长选举中用约37万日元投放了《公选法》禁止的付费网络广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