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票数通过了有关巴勒斯坦会员国资格申请的“ES-10/23”号决议,有媒体称之为“支持巴勒斯坦建国”的决议。这种混乱现象是在美国政府在其谈话要点中将国家地位与联合国会员国资格混为一谈之后出现的,美国还声称这会损害“和平努力”。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该决议解决的是联合国“会员国资格”问题,而不是巴勒斯坦的“国家地位”问题。

在2012年,联合国大会解决了巴勒斯坦在联合国的国家地位问题,并授予巴勒斯坦“非会员观察国”地位——等同于瑞士在2002年成为会员国之前所享有的地位,或者罗马教廷自1964年以来所享有的地位。

美国决定不承认巴勒斯坦国,或者否决其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的正式加入联合国的申请,但这并不能否定巴勒斯坦的法律和政治地位——尽管处于外国占领之下,这个国家已经得到了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四分之三的承认。近来,牙买加、巴巴多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也正式承认了巴勒斯坦国。

自从以143票赞成对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ES-10/23”号决议以来,爱尔兰共和国正式宣布将在未来几周内承认巴勒斯坦国。比利时、西班牙、马耳他和斯洛文尼亚最近也就此发表了声明。

尽管巴勒斯坦的联合国正式会员国资格仍然受到美国在安理会拥有的一票否决权的影响,但是这已经成为一个转移注意力的因素,并且转移了人们对一个更为重要且更有后果的问题的注意力与行动,即以色列在联合国的地位。

当种族隔离制度下的南非在联合国面临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时,尤其是在全球南方和非洲政治影响力不断上升的推动之下,联合国大会采取了行动。它建立了反种族隔离中心,并且在体育、文化、经济和政治领域内发起了国际社会对种族隔离政权的抵制运动,这不仅给南非的种族主义政权带来了压力,还给其包括以色列在内的盟友制造了压力。

1974年,时任联合国大会主席和阿尔及利亚外交部长的阿卜杜-拉齐兹·布特弗利卡作出的一项裁决创造了历史:该决定暂停了南非在联合国的参与,并剥夺了它的会员国权利与特权,使之不能再在联合国大会及其他联合国机构内参与、发言或者投票。

这起被称为“布特弗利卡裁决”的事件在联合国编年史上是绝无先例的。此前,美国、英国和法国否决了非洲国家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六条提出的将南非驱逐出该组织的倡议——该条规定:“联合国之会员国中,有屡次违犯本宪章所载之原则者,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建议,得将其由本组织除名。”

在英国和其他国家的支持下,美国在联合国大会上对布特弗利卡裁决提出了质疑,并以91票比22票的结果得到通过。当时,联合国共有133个会员国。该裁决涉及南非代表团的全权证书——南非代表团的全权证书已被驳回,但它没有暂停或者废除南非的会员国身份,因为这需要得到安理会的积极建议。

鉴于从各方面来看,以色列不仅持续违犯《联合国宪章》所载之一般原则,而且还违反了无数具有约束力的安理会决议及大会决议,因此,可以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六条的规定对其采取行动。但现实政治表明,至少在美国决定撤回其保护该盟友的“外交铁穹”之前,这条路是完全走不通的。但“布特弗利卡裁决”却提出了一条替代路线。

既然国际法院已经裁定针对加沙人民的暴行可能构成种族灭绝,并且发布了一系列遭到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政府蔑视的临时命令,那么联合国大会就应该认真考虑,是否早就应该暂停以色列代表团在其中的参与。

以色列驻联合国代表团已经在许多情况下公然表现出对该组织的不尊重。例如,在5月10日的投票之后,以色列常驻联合国代表便以一种极具戏剧性和怪诞的方式,在联合国大会的讲台上粉碎了一份《联合国宪章》,并且朝着与会代表团高喊“你们真是可耻”。

重要的是要记住,处于种族隔离制度下的南非改变了路线,因为它变成了一个贱民国家和被孤立的政权。而布特弗利卡裁决正是这一过程中的一部分。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剥夺以色列在联合国的权利和特权更有可能给以色列政权施加更大的压力,以迫使其改变路线。与让巴勒斯坦国象征性地正式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相比,采取排斥以色列的方法将更有可能促进该地区的和平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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