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案”:14人“串谋颠覆”罪成,2人脱罪后律政司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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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就民主派“47人案”作出裁决,不认罪的16名被告当中,14人被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刘伟聪及李予信2人被裁定无罪。
这是首次有国安法案件的被告被裁定无罪,律政司随即表示会上诉,法官允许二人以原有条件保释。此前,国安法的定罪率为100%。
47人案为香港国安法下规模最大的案件,大部分人在裁决前已被还押超过3年,罪成最高可囚终身。根据国安法第22条,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可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监禁,积极参与者处3年至10年监禁,其他参加者处3年以下监禁。
香港高等法院5月30日借用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布裁决,罪成的14人包括何桂蓝、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余慧明、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陈志全、柯耀林。罪成被告订于6月25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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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裁决前一晚,法院外开始有市民排队轮候公众旁听席,到了早上人数更多。香港警察在庭外严密布防,大批军装警员穿戴防刺战术背心及荷枪实弹巡逻,现场还有“剑齿虎”装甲车戒备。
民主派政党社民连数名成员约9时到法院大楼外,带同大声公准备示威,但被警员阻止。BBC从警方获释,现场3男1女涉嫌“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被捕,据悉包括47人案罪成被告梁国雄的妻子陈宝莹。
到场听审的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开庭前对记者表示,初选案部份被告被捕至今已经超过3年,感到伤感。她说港人失去新闻、言论、集会等自由,指现时香港在国安法和“23条”下已经“很安全”,希望当局让香港回复以往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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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罪理据
控方称,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在2020年提出举办初选协调民主派,目的是在立法会议席过半,无差别否决预算案,逼使行政长官辞职及回应五大诉求。
针对两名罪名不成立的被告,他们有否签署《墨落无悔 坚定抗争——抗争派立场声明》以及参选日期成为关键。
法庭认为,刘伟聪的名字虽然出现在《墨落无悔》声明,但他供称不曾签署也未曾授权,且他从未在脸书专页或选举论坛主张否决财政预算案。法庭指不能确认被告有颠覆国家政权的意图,因而裁定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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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以公民党党员参与初选的李予信,法庭指他在2020年6月才获准成为该党参选人,对于此前公民党内部会议及签署《墨落无悔》没有参与也不知情,而在2020年7月4日选举论坛上,李不曾提及利用否决权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故裁定他无罪。
《墨落无悔》声明的第一点是,“我认同‘五大诉求,缺一不可’。我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包括否决《财政预算案》,逼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
法庭如何诠释“非法手段”?
根据国安法第22条,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即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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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辩方争议条文中的“其他非法手段”涵义。法官在判词表示,“其他非法手段”不应只限制於武力或威胁作出武力的行为,否则不合情理和逻辑。而“非法”一词是指犯罪行为,不是犯罪意图,控方毋须证明被告知道有关手段属于非法。
法官引述全国人大“5.22说明”及“5.28决定”指,“瘫痪政府管治和立法会运作等非暴力行为”可令国家安全在香港受到破坏,制定《香港国安法》是为了“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另一方面,法庭裁定“不予区别地”否决政府提出的预算案,以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向来违反”《基本法》第73和104条拥护该部法律的规定。针对47人是否有“串谋和协议共识”,法官认为在提名期完结前,运用否决权“是绝大部分参选人已达成的共识”。
各界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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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引起国际关注,英美法德、欧盟、日本等多国领事馆都有派代表到法庭旁听。
澳洲外长黄英贤(Penny Wong)发表声明对14人被定罪”深表关切“,其中包括澳洲公民吴政亨(Gordon Ng),澳方会继续要求香港当局允许领事探视吴政亨。她形容,香港的权利、自由、自治和民主进程受到系统性侵蚀,澳洲强烈反对香港政府”持续广泛运用国家安全法,对民主派人士、反对派团体、媒体、工会和公民社会作出拘捕和施压“。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中国部代理主任王松莲(Maya Wang)批评,有关裁决显示当局对民主政治和法治的彻底蔑视,”香港人不过是要求有机会自由选举他们的政府 。无论中国政府及其挑选的国安法官怎么说,民主绝不是犯罪“。她又指北京曾向港人承诺普选,但一再违背承诺,公然抹杀香港法律和基本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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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案件时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基本原则,任何人都不能打着民主旗号,从事违法活动,企图逃脱法律制裁。她说中央政府坚定支援香港特区执法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坚决反对个别国家借有关司法个案干涉中国内政、抹黑和破坏香港法治”。
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裁决显示犯罪计划的规模和严重性,特区维护国安“天经地义”。香港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则指,欢迎法院的裁决,认为对被告来说是“当头棒喝”。
47人案缘由
2019年12月,香港民主派酝酿为2020年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举行初选,投票最终在2020年7月11、12日举行,全港总投票人数超过61万,选出了31张名单共48名准候选人。
当时北京刚刚颁布《香港国安法》,港澳办和港府称初选涉嫌干犯新法下的“颠覆国家政权”罪,而在初选后不久,时任特首林郑月娥在7月底宣布因疫情推迟立法会选举,所有民主派人士实际上没有参与正式的选举。
到了2021年1月,香港国安警察先后拘捕55名民主派初选参与者,至2月底正式起诉其中47人,被告涵盖民主阵营温和到激进派。
案件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和陈仲衡负责,不设陪审团。这场马拉松审讯历时118天,大部分被告不获准保释,还押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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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余下31人早于开审前已认罪,他们是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锺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頴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其中,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林景楠共四人同意出任控方“污点证人”。
香港民主派初選「串謀顛覆」案時序
反對《逃犯條例》抗議全面爆發
香港民主派反對特區政府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是日第三度遊行,主辦方稱約103萬人參加,中國香港警察稱最高峰時有24萬人,兩個數字都是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來遊行人數的新高。遊行結束後有示威者與警察衝突,多人被捕。這被視為「反送中」示威全面爆發的開始。
戴耀廷陸續發表有關民主派「立法會過半」文章
12月10日,香港《蘋果日報》刊登戴耀廷文章《立會過半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戴耀廷隨後陸續在香港與台灣兩地《蘋果日報》以及社交媒體上發表更多文章,闡述讓民主派取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舉行初選,以及與政府和對立陣營「攬炒」(玉石俱焚)的理念。
戴耀廷等開始接觸民主派成員商討初選
戴耀廷及其支持者陸續約見其他民主派領袖,遊說他們支持、協助籌辦和參與初選,以協調9月份立法會選舉參選人選。此後初選主辦方按照立法會選區舉行了多次協調會議。
吳政亨以「李伯盧」的網絡身份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
吳政亨以網名「李伯盧」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並在網上和街頭開展連署宣傳。「三投三不投」即呼籲香港選民參與民主派初選與立法會正式選舉的投票,把票投給初選勝出者;不給不支持、不參與初選,還有不遵守初選規則的人投票。
《墨落無悔》聲明書問世
鄒家成、張可森、梁晃維聯名透過社交媒體平台公佈《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書》,呼籲有意參與初選者簽署。
聲明內容包括:
「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
「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
初選接受提名
初選機制接受參選提名,各泛民主派政黨陸續公佈參選名單,無黨派參選人也陸續公佈參選意願。戴耀廷在提名前表示,熱血公民是唯一拒絕參與初選機制的民主派政團。
中國《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將「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與「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列為刑事犯罪行為。國家主席習近平隨即簽署主席令頒布該法,中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當晚簽署相關法律公告,並刊發政府憲報號外,宣布該法自23:00起生效。
初選舉行投票
初選投票一連兩天舉行。在新冠疫情下,多處投票點仍有大量民眾排隊,參與這場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民主派35+公民投票」,從44張參選名單共73名候選人中,選出其中30張名單參加立法會選舉。兩天下來共60.68萬人參與投票。這場初選的勝出者多為新晉「本土派」活動人士。特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投票舉行前警告,初選或會違反特區選舉法律以至於《香港國安法》。
港澳辦指控初選「公然挑釁」
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表聲明,指控「以戴耀廷為首的反中亂港分子和反對派政團『民主動力』串通組織所謂『初選』」,「是對香港民主選舉制度的干擾和破壞」、「是對《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公然挑釁」,又稱「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已接獲大量相關投訴,應當依法查處,嚴懲不貸」。
初選勝出者報名參選立法會
官方立法會選舉接受提名,31名初選勝出者報名,其中九人先後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取消資格。
林鄭月娥宣佈押後立法會選舉
特首林鄭月娥以防疫為由引用緊急法令,將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舉行,並報請中國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填補議會真空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批准當屆議員延長任期至補辦換屆選舉為止。
中國人大決議下四議員遭「DQ」 立法會民主派總辭
全國人大常委會「應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請求」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規定被定性從事「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者,即喪失議員資格。特區政府隨即公告褫奪民主派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與梁繼昌四人議席。其餘絕大多數民主派議員隨即集體辭職,以示抗議。立法會自此由親政府建制派全面控制。
「初選大抓捕」
中國香港特區國安警察出動上千警力,一連兩天搜捕53名初選相關人士,並搜查辦公場所與住所。國安警察同時向一些媒體機構送達法庭簽發的「交出令」,令狀內容被法庭禁止披露。各人被扣查近兩天後陸續獲准保釋候查。
47人被起訴「串謀顛覆」 徹夜提訊創港司法紀錄
2月28日,其中47人被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除三名因另案被囚或已被收押者外,其他均是被傳喚到警署報到時被落案控告。各人於3月1日早上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法院連續四天「馬拉松式」開庭處理各人保釋申請,只有極少數被告人獲批。經後來多輪申請後,最終共有12人獲准保釋,其餘收押候審。
中國整頓香港選舉制度
中國全國人大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香港《基本法》中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選舉規則,以確保「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香港特區立法會5月27日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落實全國人大決議,其中立法會議席從70席增至90席,但直選議席從35席減至20席,即從全會50%降至22%。
立法會選舉重新舉行 北京宣告「香港民主由中共創立」
因新冠疫情而被延期的第七屆香港特區立法會選舉19日按照北京官方所稱「完善」後的新制度舉行投票,翌日(20日)清晨公佈全部結果。在自1997年主權移交以來最低的30.2%投票率下,親執政黨中共陣營幾乎全取議會90個議席,只有一名自稱非建制派議員當選。中國國務院隨即發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宣告「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民主制度的設計者、創立者、維護者和推進者」。
初選案開審
「初選47人案」16名不認罪被告正式接受高等法院審判,按特區律政司引用《香港國安法》條文所要求,案件不設陪審團,由三名指定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因涉案人員眾多,需借用下級西九龍裁判法院的大型法庭聆訊。經歷10個月的斷續審理與結案陳詞,於12月4日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