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榮光》禁令生效翌日相關內容仍未下架 湯家驊:設為電話鈴聲或違法 行會成員湯家驊承認禁令在海外沒有法律效力,但威嚇港府有權向網絡服務供應商在港的員工提告,更稱不播放《榮光》是市民義務。
粵語組製圖

香港高等法院周三(8日)頒下《願榮光歸香港》臨時禁制令後,周四(9日)歌曲仍未從Google及Spotify等網站下架,在香港仍能搜尋到相關內容及播放《榮光》。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周四分別接受多個港媒訪問,承認禁令在海外沒有法律效力,但威嚇港府有權向網絡服務供應商在港的員工提告,更稱不播放《榮光》是市民義務。《明報》專欄引述消息,指政府根本無把握令Google服從禁令。

針對《願榮光歸香港》的臨時禁制令批出翌日(9日),在香港使用音樂串流平台Spotify、Google及在YouTube,仍然可以搜尋到不同版本的《願榮光歸香港》。《有線新聞》周四報道指,在禁制令上的32條相關連結,其中27條仍然可以在香港瀏覽,部分則被上載者設定為「非公開」。

截至香港時間周四(9日)晚上8時,在香港分別於Spotify(左)、YouTube等網絡平台,仍然能夠搜尋到《願榮光歸香港》相關的內容。(粵語組製圖)
截至香港時間周四(9日)晚上8時,在香港分別於Spotify(左)、YouTube等網絡平台,仍然能夠搜尋到《願榮光歸香港》相關的內容。(粵語組製圖)

湯家驊:禁令無域外效力 惟可檢控服務供應商在港員工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周四接受多個媒體訪問,其中向《有線新聞》表示,需要時間令受禁制者清楚了解禁制令內容,明知而堅持違反法令或構成藐視法庭,若有犯罪意圖更有可能違反《國安法》。另外,他向《NOW新聞》表示,當局可能會對服務供應商在港的員工提告,又指不播放《榮光》是「社會義務」。

湯家驊說:「香港法院在域外沒有法律效力,如果要執行(禁令),是需要其他國家或地方法院同意下才可執行。如果服務商在香港有辦公室、有員工、有負責人,他們就有機會被檢控違反『藐視法庭』…… 最好不要用這支歌,不要下載、上載、播放這首歌,最簡單的。這不單是法律問題,是個人在社會及憲制上的義務問題。」

湯家驊:如用作電話鈴聲就「可能有問題」

他又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直言「首歌是有問題」,但如果將歌曲作學術或者新聞用途,沒有犯罪意圖的話「應該不會受到法令禁制」,但如果用作電話鈴聲就可能有問題。

他解釋:「你不會因為有首歌在電腦中,警察就會破門入屋拉你去坐牢,要視乎你用這支歌做甚麼。如果你的行為有損國家安全,才會受到刑法和法令的規管……如果你在地鐵上,(《榮光》手機鈴聲)突然響起來,好多人都聽到的話,就有機會干犯法令。」

《明報》專欄:港府無把握Google遵禁令

律政司長林定國周一(6日)在臨時禁制令批出後表明,會請求或要求網絡供應商移除相關內容;代表Google、Meta等網絡平台的亞洲網路聯盟則稱,將評估禁令執行的方式及影響。但《明報》專欄《聞風筆動》周四引述政府中人消息,指港府沒有把握令Google移除相關內容,若Google堅拒配合,現時亦難以評估能否及會否向Google提告。

Google及香港警方周四回覆《無綫新聞》,分別指「正在研究法庭判決」,以及會根據判詞依法作出執法行動。

港府已將禁制令上傳至香港警務處官網、香港政府官網等網站,但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承認,難以在海外執行禁制令內容。(香港警務處網頁截圖)
港府已將禁制令上傳至香港警務處官網、香港政府官網等網站,但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承認,難以在海外執行禁制令內容。(香港警務處網頁截圖)

記者:梁銘康(曼徹斯特) 編輯:施芷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