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周達權完成作供 控方專家證人報告列出美針對中港官員行動 專家證人、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逾70頁的書面供詞,提及包括美國一系列針對中港官員行動及美國制裁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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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周五(10 日)續審,展開第74日審訊。時任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接受控方覆問後完成4天作供。他在庭上確認,於2020年8月因欺詐、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被捕時,手提電話被警方檢取,他其後交出手機號碼,並於2022年放棄「法律專業保密權」的保護。審訊另原安排辯方重召控方證人張劍虹出庭,惟因辯方在早上才向法庭提交相關陳詞,控方指沒時間閱讀,故申請押後至下周一(13日)才處理。控方之後開始讀出專家證人、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逾70頁的書面供詞,當中包括列出美國一系列針對中港官員行動及美國制裁等措施。

警方曾稱密碼不正確 未能開啟周電話

辯方今早指仍有2問題需盤問周達權,問周參與的「飯盒會」中,是否從未討論《自由之夏》特刊;周回應指不記得。另辯方指「飯盒會」亦沒討論過「一人一信救香港」計劃,周就指「記得有傾過」。控方之後開始作覆問,指周達權於2020年8月因欺詐、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其手提電話同時被警方檢取,控方就問周其被檢取的手機,是否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周表示同意,並指在2022年1至2月期間放棄LPP保護。

控方之後問周在放棄LPP保護後,警方有否就其電話一事跟他聯絡,周指有,稱警方當時表示密碼不正確,未能開啟電話,而他當時向警方稱自己的手提電話、iPad都是用同一組密碼,「我亦都唔知點解開唔到」,警方知悉後沒再沒有找他。周達權之後完成作供步離法庭,曾望向法官方向輕輕鞠躬。

辯方早前就申請,重召首位控方證人、時任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惟法官杜麗冰指,辯方原應於周四(9日)提交陳詞,但至周五早上才提交;而控方以「沒時間閱讀」為由,申請押後至下周一處理;法官指非常不滿意辯方最後一刻(last minute)的申請。

多名中港官員被美方制裁

控方其後讀出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的專家證供,王現為城大法律學院中國法及比較法講座教授,同時為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院長,以專家證人身分講述現時美國政府針對中央及香港實施的制裁或封鎖,包括制裁的法律效力、時效及影響。

王在報告指,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2020年7月14日簽署《香港自治法案》,要求制裁與中方違反香港義務有關的外國個人或實體,以及跟相關個人或實體進行重要交易的外國金融機構,並支持所謂受「迫害」香港居民入境美國。特朗普同日簽署行政命令,認定香港局勢威脅美國國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經濟,宣布國家緊急狀態,暫停和取消給予香港的特殊待遇、授權對香港實體及個人實施制裁。

王貴國又指,在制裁官員方面,美國政府於2020年8月7日以實施《國安法》破壞香港高度自治為由,制裁11名中港官員,包括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時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美國國務院又在2020年11月9日制裁4名中港官員,包括警方國安處時任副處長劉賜蕙、國安處時任高級警司李桂華。另在2020年12月7日,美國國務院以全國人大常委制定《國安法》、取消4名香港立法會反對派議員資格為由,對14名全國人大常委副委員長實施制裁;以及在2021年1月15日,由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表聲明,以香港警方拘捕55名民主派人士為由,對6名中港官員實施制裁。

而在法律協議方面,美國國務院亦宣布終止與香港簽署的移交逃犯、移交被判刑人士及豁免國際船運利得稅等雙邊協議;美國商務部於2020年6月29日也取消對香港的特殊貿易待遇,禁止向香港出售軍備,並在同年6月30日終止香港出口許可例外待遇,禁止向香港出口國防設備和敏感技術。

制裁直接影響及限制中港金融機構運作

王貴國的專家報告亦提及,美國議員分別在眾議院及參議院提出《香港安全港法案》,要求美國政府向參與香港暴動及支持「香港獨立」的人士提供難民身分,但法案未成為正式法例。另於2019年11月27日生效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容許凍結及沒收制裁對象在美國財產,而制裁條件是該人負責非法引渡、任意拘留或折磨在香港的人,或其他嚴重違反獲國際認可香港人權的行為。

王認為,條文中的「負責」(responsible)、「嚴重」(gross )及「任意」(arbitrary)字眼,取決於「高度主觀」的判斷,這些字眼會被與制裁有關的美國法例結合解讀,令錯誤解讀甚至濫用無可避免,導致制裁造成更嚴重的影響;而相關制裁會直接影響及限制中港金融機構的運作,因美元為主要的國際交易貨幣。控方今已讀畢專家報告,審訊押後至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粵語組報道 編輯:施芷珊 網編:池煥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