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後首例|六四前夕港警拘捕鄒幸彤及其餘5人 涉替鄒「利用將至敏感日子」發布煽動文章 鄒幸彤現正還柙在小欖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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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不足一星期便到六四事件35週年,香港警方周二(28日)於全港多區拘捕5女1男,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主動見記者,證實被捕人士為正在獄中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其餘人士涉及替鄒在FB專頁「小彤群抽會」發布六四相關資訊。今次亦是港府訂立基本法23條立法後首例。

久未作公開露面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警方新聞稿發出後一小時,主動見記者交代案情。他指出,港警國安處搜查了當中五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並證實在獄中被捕的女子為鄒幸彤。

鄧炳強指鄒幸彤透過另外5名被捕人士,由2024年4月開始,以匿名方式在「小彤群抽會」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有記者問及該專頁似乎沒有提及如「平反六四」等口號,市民日後是否提及「六四」都要小心、在社文專頁貼燭光相、公開悼念又是否違法?鄧炳強回應指,不是提及「敏感日子」便違法,強調課題不是最重要,「本日個日子唔係重要」,最重要是有人及利用課題作出違法煽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雖然鄧聲稱「不是提及敏感日子便違法」,但不論港警新聞稿,或鄧炳強十分鐘的記者會上,都絕口不敢提「六四」二字,有記者直接向他提問「敏感日子否六四」,鄧表示:「你講嗰個敏感日子呢,本身個日子唔係重要……」

今次是首次引用基本法23條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作出拘捕,鄧炳強在發言時強調,條例保障市民言論自由,但指出鄒等人「不是簡單批評政府」,而 是作出煽動言詞,煽動市民危害公眾安全和公眾秩序,強調港警「做法與全世界其他文明地方政府一樣」。

他又將話題延伸至「外部勢力」,指外部勢力仍然死心不息干預香港事務,抹黑政府,但對於早前的英國涉及經貿辦的「港諜案」,他卻沒有提香港有否干預其他國家安全事務。他亦藉機批評海外港人,指他們「走佬去外國,印印腳享受榮華富貴」。

警方新聞稿指,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亦指「不要妄想能在網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的追查」。

編輯:李榮添 網編:池煥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