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串謀顛覆政權案14人判罪成 人權觀察:對民主法治徹底蔑視 人權觀察指無論中國政府及其精心挑選的香港法院怎麼說,民主都不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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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47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否認控罪,法院周四(30)裁定14人罪成,當中的黃碧雲、陳志全、林卓廷和梁國雄是前立法會議員,其餘2人罪名不成立。

設在紐約的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發聲明稱,香港法院對14名參與和平活動人士定罪,是對民主政治進程和法治的徹底蔑視,所有香港人期望的只是有機會自由地選出他們的政府,無論中國政府及其精心挑選的香港法院怎麼說,民主都不是罪行。

指應追究的是北京一再食言

「人權觀察」中國部代理主任王松蓮在聲明中指出,北京曾承諾給予香港人普選權,因此應該追究的是北京一再食言,公然剝奪香港法律和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

47案由高等法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法官認為「國家政權」意指特區政府的各種權力,以及政府不同組織比如政府部門或政策局所履行的職能,任何行為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所指的「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足可構成顛覆國家政權。

編輯:李向陽(台北)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