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建議如社工被裁定干犯危害國安或虐兒等罪 註冊局須永久除名
政府建議修訂《社工註冊修例》,草案提出,要確保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人士的社工註冊隨即被註銷。
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條例》現時沒有賦權或規定註冊局需要即時議決是否將相關註冊社工除名,因此建議設立新機制,賦權註冊局指示註冊主任,從註冊紀錄冊中剔除干犯某罪行人士的姓名,迅速註銷註冊。
當局又指,如果有社工被裁定觸犯可令社工專業聲譽受損和可判處監禁的罪行,註冊局有權指示將相關姓名永久或不超過5年的合適期間內剔除,涉事社工可在28日內提出書面申述。不過,如果註冊社工被裁定干犯危害國家安全或虐兒等附表2所列罪行,註冊局必須命令將該社工永久除名,除非所有時任成員另有決定,而涉事社工的書面申述將不被接納。
當局提到,現時註冊局拒絕註冊或註冊續期申請的決定,可向上訴庭上訴,建議在新註銷機制下作出的指示,同樣可以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