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香港入境處日前公佈,第一代智能身分證將於明年分批失效,呼籲未換證的港人盡快換證,否則有可能面臨罰款2.5萬港元及入獄兩年。有前入境處人員批評入境處說法混淆視聽,質疑當局希望利用換證威嚇港人。港府說法引起近年移居海外的港人擔憂,有港人正慎重考慮是否需要為換證而專程回港;有無法回港的政治難民認為,即使身分證失效,亦無損他作為香港人的事實。

入境處2018年起推出第二代智能身分證,加入RFID保安技術,曾引起外界憂慮執法機關可以監控持有人身處位置。入境處周二開記者會,公佈保安局長已根據《人事登記條例》,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發出《身分證失效令》。所有20181126日前簽發的香港身分證將分兩階段失效,出生年分為1970年或之後的舊款身分證將於明年512日起失效;出生年分1969年或以前的舊證則將於10 12日起失效,《失效令》將於周五(21日)刊憲。

入境處副處長戴志源指,截至今年531日,換證率已達90%,估計仍有約18萬人未更換新款身分證。他估計未換證的港人或在境外工作、讀書,未能掌握他們是否已移民海外。他呼籲未換證的人士盡快處理,又指在限期後若港人使用舊身分證入境,舊證將會被沒收;如被沒收後未有在30日內申領新身分證,可以被判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兩年,但強調持失效身分證不影響香港居留權。

前入境處人員:出示失效證件、未及時換證並非可逮捕罪行

現居英國的陳先生(化名)曾任入境事務助理,他批評入境處說法混淆視聽。

他指出:「他(法庭)最多只能判處罰款,其實罰款不是我們所謂的『可逮捕罪行』…他最多只可以寄罰款到你香港的住址,而不能扣留或禁止港人出入境。」

根據《入境條例》,「未能出示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屬可逮捕罪行,一經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人事登記條例》7B條只提到,任何人如無合理辯解,未有在回港30日內辦理新身分證,最高可被判處第2級罰款,同為港幣5000元。

HK-IDCARD1.jpg
圖左為第一代智能身分證,圖右則為2018年推出的第二代智能身分證。(梁銘康攝)

身分證非唯一身分證明文件 港人質疑港府誇大換證後果

但陳先生解釋,身分證並非法律唯一承認的身分證明文件,護照、回港證等同樣被視為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所以認為港府說法旨在威嚇海外港人。

陳先生認為:「其實香港身分證主要是讓你在香港生活,處理政府相關的行政或其他政府事項才要使用香港身分證。如果你想出入境香港,或者以特區護照作為我們行內所稱的『身分證明文件』,其實是不會受影響的… 很明顯他們(港府)利用換證問題,威嚇一些移英港人,令他們覺得一旦身分證失效,就會對他們要回港處理事情的時候更複雜或者有問題。」

港府說法惹在英港人擔心 有港人計劃被打亂、考慮回港換證

移英港人Ringo(化名)表示,今次入境處的說法一出,的確即時引起在英港人社群擔心,例如一旦身分證失效,回港處理銀行事宜或會遇到麻煩,亦打亂了部分移英港人的計劃。

她說:「回港永遠都會有擔心,但有些人可能沒打算這樣做、可能打算入籍後才回港。但現在如果他們打算在身分證失效前,因為換身分證而回港,就令他們覺得事情緊張了。加上現在港府這樣說就令人想提早回港換證,他就突然間多一筆開支、或者這一年多內要買機票回港,都會比原定計劃不同。」

流亡港人:不影響身分認同 舊證更別具意義

在英國亦有一批不能回港的港人,例如流亡港人阿星(化名)因為反送中捲入一宗刑事案,現時正在英國等候難民庇護申請結果,相信可見將來都不會回港換證。他認為即使手上的第一代智能身分證失效,不止不會影響他作為「香港人」的身分認同,反而別具意義。

「現在我的香港身分證是舊款,不是新的。我想除了回憶,看上次換身分證的時候自己那個傻乎乎的樣子外,我想就是(代表)一些經歷,她(港府)在動盪的時候已經叫大家去換證,所以我想除了是回顧申請舊證的時候,也是回顧當初要換證時,為何我沒有換?我想這是象徵著這些時間點,但與我身分認同有關嗎?我覺得未必相關。」阿星說。

HK-IDCARD2.jpg
不能回港的政治難民阿星(化名)認為,身分證失效與否不影響作為「香港人」的身分認同,反而認為手中的舊證更別具意義。(梁銘康攝)

背後涉陰謀否各有看法 港府有權隨時修改部門承認文件

20232月,在日本留學的23歲女子袁靜婷打算回港換新身分證,入境香港時被警方以「煽動罪」拘捕,最終認罪被判囚兩個月。對於港府今次呼籲海外港人回港是否牽涉背後更大的陰謀,阿星及陳先生各有看法。

阿星說:「反正政府都會知道你們移了民,他們怎會不知各個國家的移民數字?上網查就查到。所以會不會是借故要你回港、拖延你,未必是甚麼特別事,他們都怕上新聞的,看得出港共政府很怕。所以會否叫你回港是純粹擾民呢?我覺得比較大機會。」

申請或續領特區護照要出示有效身分證

「你在申請身分證的過程中,你需要填報一些香港本地的聯絡地址、電話,甚至申報一些親屬關係。那亦都可能是利用換證,去加大他們的資料庫,以便跟蹤、追查,嘗試調查一些國安案件。」陳先生認為。

根據現行做法,向運輸處申請駕駛執照或者行車紙,只需持有「有效身分證明文件」,並無指明需要「有效身分證」;但如要申請特區護照,入境處則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有效身分證」。陳先生提醒,個別部門接納甚麼作為身分證明文件只屬行政決定,港府有權隨時修改。

記者:梁銘康(曼徹斯特) 編輯:溫曉平 網編:李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