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中央社檔案照片)
鄭文燦。(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8日電)前桃園市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涉貪獲新台幣500萬元交保,高院今天發回更裁。桃園地方法院晚間收到高院裁定後,經分案承辦法官閱卷,決定明天上午10時整重開羈押庭。

桃園地檢署調查,鄭文燦

鄭文燦小檔案

  • 生日:1967年7月6日
  • 學歷:台灣大學社會系學士
  • 經歷:海基會董事長、行政院副院長、桃園市長、中華港澳之友協會會長、海基會副秘書長、行政院發言人、新聞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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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疑重大,6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押,桃院認無羈押必要,准以500萬元具保,桃檢不服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表示,桃院未詳述如何能排除鄭文燦不串證等可能性,理由不備,原裁定有不當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更為妥適的裁定。

桃園地方法院晚間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證後,立即分案確定承辦法官,經法官閱卷後,決定明天上午10時整重開羈押庭。(編輯:李淑華)113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