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案】警方專家指大炸彈裝置或不會爆炸  檢獲炸藥樣本驗出高性能炸藥 專家指,在灣仔華仁書院橋底下檢獲的炸藥樣本,驗出高性能炸藥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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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周二(2日)續審,電子電路及訊號專家、時任高級督察盧永楷供稱,涉案炸彈的電子引爆裝置均連接手機,致電手機時就算只是震動亦可引爆炸藥,惟當中大炸彈的裝置設計上出現問題,或不會成功爆炸。而法證化驗師就透露,從警方在香港華仁書院橋底下檢獲的炸藥樣本,驗出含有爆炸品HMPD以及高性能炸藥ANFO

控方傳召政府化驗所法證化驗師陳凱耀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他撰寫的專家報告,涉及檢驗警方從香港華仁書院橋底下找到的炸藥樣本,供稱在3個固體樣本中發現白色固體,內含不同重量百份比的HMPD化學物品、硝酸銨、燃油、木屑等,又解釋指HMPD為爆炸性化學物品,而檢驗出的其他兩種混合物,則為高性能炸藥ANFO,而HMPD可引爆ANFO

控方之後展示「屠龍」隊長、從犯證人黃振強的Telegram紀錄,其中吳智鴻曾發出寫有「制備流程」的訊息,專家證人供稱相關流程涉及「如何製作高爆炸性且不穩定的炸藥TATP」之過程,另訊息亦提及安全措施及如何儲存TATP等。

至於控方展示的另一「備忘錄」介面,專家指內容提及氧化劑、硫磺及木炭之比例,以及黑火藥資訊,跟低性能炸藥黑火藥製作過程吻合。另外相關介面亦提及鋁熱劑、甘油、碳酸鈉等,指氧化劑分別與甘油混合會著火,而相關化學品均可從市面上購買。

專家指大炸彈非接駁電子火柴或難引爆

控方之後傳召時任警方刑事部技術支援組高級督察盧永楷,以電子電路及訊號分析專家證人的身份出庭作供,他曾檢驗涉案大小炸彈、由手提電話組成的電子引爆裝置,供稱小炸彈裝置由電話、繼電器模組、電芯盒及電子火柴組成,裝置供電點燃電子火柴,只要致電該手機便可驅動裝置,手機雖設定為靜音,但致電後的震機效果,仍可引爆裝置。

盧又供稱,大炸彈裝置與小炸彈的驅動方式類似,但設計上有不同。大炸彈裝有金屬圈而非電子火柴,即使供電給金屬圈,其電池或電線可能發熱但最後未必著火,認為裝置的設計「有啲出問題」,應該用更易提升溫度的原件,如可接駁電子火柴或容易升溫的線圈。

盧在辯方盤問下確認,如手機訊號停止,炸彈或不會爆炸;亦確認即使一直致電手機,令裝置產生高溫,但亦有機會導致原件損毀而不會爆炸。法官張慧玲向陪審團表示,控方仍需傳召專家證人,但預料之後可完成控方案情。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粵語組報道 編輯:李榮添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