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鄭達鴻、徐子見、楊雪盈求情:角色輕微 官質疑楊沒悔意
「初選47人案」6名港島區初選參與者周二(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求情,其中鄭達鴻、徐子見及楊雪盈一方在求情時均強調,3人在案發時致力服務社區、改善社區環境及基層生活,只為公益非為私利參選,又指各人沒激進政治理念,認為在案中角色屬最輕微類別,建議法庭判處不多於3年刑期。楊雪盈一方在求情時,指她參與初選只為進入立法會取得更大話語權,犯法因對新法律無知,認為法庭可用新角度審視。惟法官陳慶偉指辯方似提出上訴理據多於求情,質疑辯方求情反映楊毫無悔意,另一法官陳仲衡亦指法庭絕不接納楊無意顛覆國家政權。
鄭達鴻已退出政圈沒重犯機會 盼法庭給予更生機會
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鄭達鴻求情時,力陳鄭參與初選主要目的是當選立法會議員,以服務公眾及改善基層生活,非為私利,犯法只因誤信錯誤法律意見,非明知故犯,現已自願刪除社交媒體帳戶、退出政圈,沒有重犯機會,盼法庭念及被告年輕、控罪時間短等因素,給予鄭更生機會。
潘熙又提出,鄭達鴻案發時純粹跟從公民黨領袖立場,在國安法生效後有修改選舉單張內容,強調他的角色相對輕微,故屬刑責最輕的「其他參與者」,建議法庭在量刑時,考慮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強調鄭於2020年7月底被取消參選資格後,在計劃中再沒有角色,計劃亦不涉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最後亦沒有實現,對政權沒有造成傷害。
徐子見親撰道歉信為犯案帶來傷害深切道歉
代表徐子見的大律師黃雅斌求情時就透露,徐今年56歲,育有一名26歲兒子,最近離婚,還押期間父親於去年去世,另透露徐患有長期疾病,不時要承受強烈痛楚,並指徐於2015年當選區議員後,一直致力服務社區,從沒抱持激進政治理念,而從街坊撰寫的求情信可見,徐身懷不少技能,如曾免費為長者及街坊維修輪椅和電器、剪頭髮,亦教導少數族裔學生中文,在颱風後協助清除障礙物、為社區解決鼠患等,可見徐是少說話多做事,甚至鼓勵區內長者接種疫苗,幫助政府推廣政策。
辯方又引述徐的道歉信,表明自己深明罪行嚴重性,不會逃避罪責,悔疚自己未能貢獻社會,為犯案帶來傷害向法庭致以深切道歉。辯方強調案中另有其他被告,屬強勢政治人物或政黨,案發時向民主派人士施壓要參與初選,同時又有「三投三不投」行動,徐作為無黨派政治素人沒參與其中,可見他在整個謀劃中屬最低量刑級別的「其他參與者」,同樣建議應處不高於3年的刑期。
法官明言拒接納楊雪盈無意顛覆政權
而代表楊雪盈的大律師張耀良就指,楊亦屬刑責最輕的「其他參與者」,引述裁決判詞指,縱使法庭依賴不少從楊的家中搜出、沒發布的文件把其定罪,但未經發布的文件仍有機會被修改,可見其角色輕微,又透露楊獲前南區區議會副主席司馬文、前藝術發展局委員張秉權、劇協會長馮祿德等人撰寫求情信,信件內容均形容楊關心社區及自然環境保育,關心藝文發展與動物權益,熱心義助弱勢社群。
辯方強調,無黨派的楊從不是激進政治人物,只熱衷自己關心的議題,參與初選單純是希望進入立法會取得更大話語權,以爭取有關議題令社區變得更好。辯方又讀出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指為弱勢社群出力及保育環境,是自己一生夢寐以求的事,認為在立法會與政府磋商,可在爭取的同時令政策更具體,而參與初選,只望把議題及初心帶入立法會跟進,並因國安法是新法例,自己對法律了解不足,愚蠢地誤墮法網。
辯方又指,望法庭聽取陳詞後可以新的視野審視本案,惟法官陳慶偉就即時向辯方提出質疑:「是在說她不應被裁定有罪嗎?」高聲指辯方似提出上訴理據多於求情;辯方就澄清,楊是出於良好動機,但選用錯誤方法,法官陳慶偉再質疑辯方求情反映楊沒任何悔意,另一法官陳仲衡亦指,法庭絕對不會接納楊無意顛覆政權。求情明日繼續。
案件編號:HCCC69/2022、HCCC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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