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兩男認刑毁黃家駒墓碑 求情指:相信有適當指引「可以教得好」
Beyond已故主音黃家駒位於將軍澳墳場的墓碑,5月時被人腳踢、淋汽水及以鐵錘損毀,一名15歲男生及一名在旁拍片的23歲男子,事後被警方拘捕。總裁判官蘇惠德批評被告為嘩眾取寵,博取知名度而破壞知名歌手的墓地和做出侮辱性行為,形容兩人行為「相當可恥」,男生被判入更生中心,拍片男子則被判入勞教中心。
本案被告為15歲男學生及冷氣技工葉子滔(23歲),二人同承認於5月19日在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損壞黃家駒的墓碑。首被告身穿藍色衫出庭,面帶微笑,聆訊期間不時四處張望;身穿黑衫的次被告則目無表情。
控方今甫開庭,即申請兩名被告向墓碑擁有人賠償9000元,首被告透過代表大律師表示無法負擔;次被告則指須於完成刑罰後才能繳交賠償,望法庭可寬限1個月內先賠償4500元。總裁判官蘇惠德指,基於刑罰有不確定性,指示控方可建議物主循民事索償。
辯方求情時引述報告指,二人還押期間,首被告的兒童院職員指被告行為良好、守規,相信有適當指引「可以教得好」;次被告就本性溫和,易受人影響,又指次被告已還柙約三星期,對他而言已是慘痛教訓,望法庭考慮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官指首被告受網上不良人士唆擺次被告另涉他案
總裁判官判刑時指,墓地是表達對先人懷念和尊重,首被告單純為譁眾取寵、博取知名度,破壞一名已故知名歌手的墓碑及作出侮辱性行為,形容行為「相當可恥」,又指首被告現時滿16歲,法庭押後以待索取被告心理、精神及院所報告,顯示他患過度活躍、自閉症及強迫症,又指首被告受網上不良人士唆擺,去年加入「白卡聯盟」,鼓吹反政府、破壞社會安寧和滋擾他人的行為。
至於次被告,就引述勞教中心報告,指他現受僱為冷氣技工,除本案外另涉詐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並在獲警方保釋期間干犯本案,最終考慮後接納報告建議,分別判兩人入更生及勞教中心。
案件編號:KTCC984/2024
粵語組報道 網編:池煥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