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涉「和你Sing」踢保4年回港再被捕 20歲男生認非法集結罪候判 國安法實施前夕,有網民在觀塘APM商場發起「和你Sing」示威活動,大批軍裝警員進入商場,並在5分鐘內4度發出口頭警告和展示黃色警告旗幟。
立場新聞直播截圖

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有網民在觀塘APM商場發起「和你Sing」示威活動,警方其後進入商場作出驅散,當日共有4人被捕,其中一名現年20歲男學生,被捕後一度「踢保」,但在事隔4年後,在今年7月中回港時在機場重新被捕,遭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上周二(16日)首次提堂,男生還押約一周,周三(24日)在觀塘法院再訊時認罪。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時曾展示寫有「香港獨立」字眼的旗幟,以及有獅子山圖案的藍色橫額。

同案3被告已於2022年認罪各判囚8

現年20 歲被告李君濓,報稱為學生,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告上周二首度提堂時沒有保釋申請,還押至周三(24日)再訊時認罪,案件續還押至8月12日判刑,其間等候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

案情指,於2020年6月30日,有網民發起在國安法當天晚上11時生效前,於晚上6時在觀塘APM商場發起「和你Sing」集會,目的為集合有相同政治意見的人,以及預先為示威者於2019年7月1日衝擊及佔領立法會的一周年慶祝。當時超過100名反政府示威者高呼示威口號,並展示呼籲香港獨立或參與七一示威的旗幟及橫額。被告被指當日在商場內,與蔣焯生、黃楚婷、張仲綸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案發時有人展示「港獨」及獅子山圖樣旗幟

案情續指,警方安排便衣警員在商場觀察情況,於活動開始後約13分鐘,警方相信人群正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軍裝警員進入商場,並在5分鐘內4度發出口頭警告和展示黃色警告旗幟,但大批示威者沒有散去,而是開始大聲辱罵警察,軍裝警員之後在6時28分離開商場。

在場便衣警繼續觀察群眾,發現被告展示寫有「香港獨立」字眼和獅子山圖樣的藍旗,其中張仲綸展示另一面有「香港獨立」字眼的黑旗,蔣焯生則帶領群眾叫口號。警方片段拍到有關情況,而在示威期間,商場部分商鋪拉下鐵閘;便衣警員經觀察後,在約6時50分截停被告,同一時間軍裝警員重新進入商場,發出另一輪口頭警告。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及錄影會面均保持緘默。

案情指,被告與同一事件另案3名被告於2020年7月至12月先後「踢保」,並暫時獲釋。警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起訴各人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當中黃楚婷、張仲綸於2022年4月21日重新被捕及被起訴,蔣焯生則於「踢保」後返回英國讀書,警方在2022年6月在他回港時在機場重新拘捕;3人均承認非法集結,並在2022年10月被判囚8周。

案件編號:KTCC1380/2024

粵語組報道 編輯:李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