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指強制舉報虐兒罰則過輕 鄧家彪稱顧及其他強制舉報一致性
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最高罰則為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刊憲後18個月實施。
投棄權票的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批評,條例訂出的罰則太輕,應將監禁刑期由3個月提高至1年,否則沒有足夠阻嚇力。
立法會《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鄧家彪在同一節目則指,條例獲得通過感到高興,他說,不支持加重刑罰的因為大家可能擔心漏報,於是即使小朋友表現不開心,都可能考慮選擇先舉報,處理方法最後可能變成機械式舉報,或其他議員提出的恐慌式舉報。
鄧家彪希望專業人士日後會細閱《強制舉報者指南》,作專業判斷,不論個案是否懷疑屬嚴重性質,都要積極跟進。他又說,最高刑罰判監3個月,可顧及與其他強制舉報的要求有一致性,不會被人感覺是針對此25類專業人士。
教聯會立法會議員鄧飛表示,支持條例的大原則,他說,其實不論最後被告是否獲判最高刑罰,都很大機會會被取消專業資格,加上知情不報的調查時間亦長,對專業人士來說壓力亦很大。
鄧飛又說有信心,《強制舉報者指南》會不時更新不同場景供專業人士參考,學校方面,特別是小學和幼稚園,都可以透過更新其行政指引,增加相關培訓。他又建議老師多留意學生行為表現,多與駐校社工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