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呼吁改革最高法院并推翻总统豁免权
一位知情人士说,近期的事态发展,包括赋予前总统刑事豁免权的裁决,让拜登相信有必要进行结构性改革。
“这个国家建立在一个简单而深刻的原则之上: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美国总统不行,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也不行,任何人都不行。”拜登在周一发表在《华盛顿邮报》(Washington Post)上的一篇专栏文章中写道。
“我非常尊重我们的制度和三权分立。但现在的情况并不正常,它破坏了公众对最高法院裁决的信心,包括那些影响个人自由的裁决。我们现在正处于突破口。”他写道。
上述知情人士说,新闻报道引发了外界对一些大法官职业道德的质疑,比如一位金主为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提供了豪华假期,这让拜登感到不安,让他觉得有必要制定一套可强制执行的行为准则。
至少有一位大法官同意这一点;大法官艾蕾娜·卡根(Elena Kagan)上周在一个司法会议上表示,虽然她赞同最高法院去年在压力下通过的道德准则,但这些准则应该包含一种执行机制,而不是让每位大法官都来评判自己的行为。
共和党人普遍认为,对最高法院的批评是民主党人对其裁决不满而产生的酸葡萄心理。
南卡罗来纳州共和党参议员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周日在CBS的新闻节目“面向全美”中表示:“罗伯茨领导下的最高法院让宪法重新获得了平衡。”他称,民主党人“并不想让最高法院变得更好。他们只是想让法院更加自由化。”
因为美国宪法规定大法官是终身任职,目前还不清楚国会是否能想出办法对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任期施加任何限制举措。虽然大法官们一直遵守财务披露法,但一些大法官质疑国会是否可以对一个与政府平起平坐的部门强加规定。
美国最高法院周一裁定,前总统特朗普在任期内的行为享有广泛豁免权。视频中,纽约大学法学教授瑞恩·古德曼(Ryan Goodman)分析了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将带来哪些影响。封面图片来源:Brendan McDermid/Reuters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Interactive Edition
修改宪法是非常困难的。相关提案必须经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票数通过,或者是由三分之二的州立法机构召开大会通过,然后由四分之三的州批准。
最近的一项修正案,即限制国会加薪的第27项修正案,是在提出了约203年后的1992年才获得批准。第26项修正案的内容是将投票年龄降至18岁,这项修正案的获批则要迅速得多,在1971年3月获得国会批准后的四个月内便生效成为法律。
但拜登的提议中明显缺少一个符合宪法的选项: 即像一些进步人士所愿的增加大法官人数,从而稀释最高法院在意识形态上呈现出的多数法官偏向某一边的立场状况。尽管国会曾多次改变最高法院的规模,但自1869年以来,大法官的人数一直保持在九人。批评者认为,通过改变法院组成架构来改变案件审理结果料将使司法机构进一步政治化。
拜登将在纪念约翰逊(Lyndon B. Johnson)于1964年7月签署《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的活动上发表讲话,该法案通过运用联邦对各州之间贸易所拥有的权力,终结了餐馆、零售店、交通和工作场所的歧视现象。在20世纪60年代,自由派掌控的最高法院维护了《民权法案》,使得那些试图歧视黑人顾客的南方企业发起的挑战落空。
最近,最高法院在2020年的一项裁决中认定,《民权法案》禁止性别歧视的规定涵盖了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雇员。
(本文稍后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