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案】4白衣人被控暴動等罪僅餘一人擬不認罪 申請改英文審訊被拒 4名「白衣人」事隔4年後被起訴暴動等罪,其中一名被告鄭文傑擬不認罪,陳詞時提及審訊將主要爭議身份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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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白衣人案,4名「白衣人」事隔4年後被起訴暴動等罪,其中1人早前承認暴動及串謀傷人罪,判囚4年7個月;餘下3人中,有2人擬認罪,餘下1人則擬不認罪,案件周二(20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其中擬不認罪一方申請審訊由中文改為英文審理,被控方反對,指如改英文審訊,需額外 3 至 4 個月翻譯文件。法官聽取陳詞後,拒絕辯方申請,案件定於明年1月開審。

辯方透露審訊將主要爭議身分議題

本案涉及的4名被告,依次為吳偉德(38 歲,保安員)、王浩昇(28 歲)、鄧兆雄(42 歲,司機)及鄭文傑(43 歲,商人)。他們同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串謀傷人罪,即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在同日同地,連同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其中鄧兆雄早前承認暴動及串謀傷人罪,法官在今年4月判刑時指,被告當日有揮手示意其他人進入付費區,又跳入付費區對他人施襲,有一定程度的帶頭指揮行為,判鄧兆雄監禁4年7個月,成為第九名被定罪的白衣人。

另外,被告吳偉德及王浩昇亦擬認罪,餘下的被告鄭文傑則擬不認罪。鄭今由大律師David Boyton代表,在陳詞時提及審訊將主要爭議身份議題,並提出使用英語有助他為被告辯護,申請把審訊改為英文審理。

不過,控方就反對申請,指本案有31名證人及涉案片段,均使用中文,又透露案件將定於2025年1月開審,同案另外兩名擬認罪的被告,將於審期第一日作正式答辯,如改英文審訊,將需額外3至4個月時間處理本案文件的翻譯,同時指上次提訊時,辯方亦同意審訊時為辯方律安排傳譯。

官考慮審期已定下拒絕審訊轉英文處理的申請

辯方回應時就表示,當日因方便其他大律師,故同意審訊以中文進行並為其安排傳譯,但因現時情況有變,只餘下鄭一人不認罪受審。

法官陳廣池就質疑指情況沒有改變,反問David Boyton「那為何你不能方便控方?」Boyton回應時就重申,現時只有其當事人不認罪,另提及審訊時相信只需傳召6至7名證人,其他證人可以書面證供處理。惟法官陳廣池續指,知悉Boyton能說流利廣東話,Boyton表示確認,惟指自己不懂閱讀中文。

法官聽取陳詞後,最終認為其他被告改為擬認罪並不構成重大改變,又指聽取控方的反對陳詞後,指Boyton早前已同意審訊時為其安排傳譯,且他可說流利廣東話,庭上亦作出確認,在考慮審期已確定之下,拒絕有關申請。

案件編號:DCCC932/2023

粵語組報道 編輯:李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