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港公務員被拒移民台灣 法院:「人在台灣為港府異地辦公」 陸委會表示,若事主願放棄公務員身分便可再申請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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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香港公務員被爆出,申請隨台籍配偶在台居留(依親)被拒,上訴到法庭。法庭曾要求事主辭職及提供在台灣的規劃兩個條件,事主堅拒辭職及坦言每星期只有兩三日留台灣,最終被駁回申請,並指政府若認為有可能危害國安,可拒絕居留申請。事件在台港人圈子裡引起討論,他們關注任公務員是否不能移民台灣。有移民專家指出,曾有公務員申請移台成功,但屬於退休人士。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6月13日頒下判辭,指事主陳明浩為一名香港公務員,負責督導土木、土力等工程的技術人員,台灣籍太太在台灣同樣擔任公職。事主2022年向台灣申請「依親居留」,內政部翌年與國安局及陸委會審查,最後拒批申請。陳明浩不服上訴至法院。

判辭透露,事主已宣誓簽署效忠聲明,台方認為有國家忠誠度及危害國家安全疑慮,並要求事主提供未來在台居留規劃,並說明是否辭去公務員一職。但事主表明不會辭職,並指若要滲透台灣,不需要每周只待三天,便回香港上班,他不滿單單因為公務員身分就被認定具有「安全風險」。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則認為,認為這是單一個案,並非有宣誓的公務員就不能來台,申請者是否「真心留台」亦是當局重要考慮因素:「台灣政府,無論定居居留,是期待你實際上來這個地方住,不需要說一輩子都在這裡,但至少長期將台灣視為居留地。但你發覺他說周一至周五上班,到六、日來台灣,那麼你不用申請居留證,你便用多次出入境旅遊簽證」

事主坦言公務員被迫宣誓

法庭最終亦不接納事主的說法,指出他說所有公務員都「被迫」簽署效忠聲明,可證他對港府無拒絕能力,若給予在台居留而又繼續做公務員,形同「人在台灣為香港政府異地辦公」,有侵害台灣主權之嫌。至於事主指,因疫情關係近三年不能入境台灣,用旅遊簽證無法在台灣銀行開戶、就醫;法庭反駁可申請單次、多次入出境證,在台灣可在醫院和銀行使用,最終判事主敗訴。

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周四(22日)回應事件:「我們沒有辦法同意,讓他同時既作為香港公務員,然後又來台灣申請居留。未來如果他願意放棄香港公務員的身分,他也可以再來做申請。」


本台根據「香港政府電話簿」網頁,找到一位同名同姓叫「陳明浩」的人,資料顯示於房屋署擔任工程督察,記者根據網頁顯示電話嘗試聯絡陳明浩,但未獲回覆。

香港公務員移台也有成功個案

香港公務員是否特別「敏感」?是否宣過誓便不能移民台灣呢?寶島移民負責人張湘玲指出,其實她接收的個案中有成功例子。

張湘玲說:「比如說客人也是香港公務員,其實他如果是退休了,或者已經即將退休,再來辦(申請居留)其實也是沒問題。」至於申請定居方面,她說也有前公務員即使任職敏感部門,但沒有宣誓,也成功獲批。

早在2020年,台灣修訂《港澳居民入臺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列明可以否決曾在中國或港澳,任職或曾任職行政(政府)、軍事、黨務或新聞等機構的人在台居留。但今年陸委會也稱,不會因曾任職業及出生地等單一因素而拒絕定居申請。

除了居留問題,其實近期香港公務員來台旅遊,也曾出現被拒情況。陸委會表明,為了國家安全考量,會有審查條件。


記者:淳音 編輯:李榮添 網編:池煥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