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和應急管理部再次預撥4.65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支持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南、重慶、四川、陝西7個省市開展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妥善安置受災群眾,最大限度降低災害損失,盡快恢復災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財政部要求有關省市財政廳局,抓緊將資金撥付災區,及時了解掌握災區應急救援資金安排和資金需求,採取措施全力保障;切實加強救災資金監管,確保救災資金全部用於災區和受災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