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不會放棄控告反修例被捕者 鄧炳強:搜證需時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周一(28日)重申, 不會對涉及反修例運動的被捕者「劃線」,除非法例規定有時限性,否則只要有足夠證據就會檢控。他指「劃線」是將「違法事情合法化」,違反法治精神,拘捕是「天經地義」。他又指被捕人仍享自由,但過往行為令他們可能要承受法律後果,與其本身是否享自由「完全是兩回事」,不能指被捕令其不享有自由。
根據警方數字,涉反修例運動而被捕的有10279人。截至今年3月底,完成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的有2961人。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提堂的「新案」有68宗。被捕而未被檢控的,約有6000人。案件曠日持久才作出檢控、受審,會否有證據散失、構成不公之嫌? 鄧炳強不同意,認為當年動輒數百人出來「暴動」,相關部門需逐一翻查閉路電視等,取證需。若有證據而故意不拘捕,待「喜歡時才拘捕你」才是不對。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周一(28日)接受《明報》訪問時指,在反修例運動中被捕但未被控者可「如常生活」、「可以行使一般人所享有的自由,無論讀書又好、工作又好、出埠旅遊又好」。本台周一(28日)的報道引述一名在2019年被捕但未被控告的受訪者稱,外遊返港時遭無故扣查、搜身、檢查手機,怕會被拘捕而不敢去旅行。5年來一直擔心警方會隨時提告。 社工陳虹秀亦表示,有社工曾經被捕、沒被檢控,已不獲社工註冊局續牌,失去專業資格,絕對不是「如常生活」。
編輯:陸南才 網編:池煥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