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港人懷疑因高薪工作被誘騙,被「賣豬仔」至東南亞後遭禁錮,從事非法工作。涉案兩名男子承認誘使數名人士前往外地,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其中一人另承認洗黑錢超過698萬元,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日判刑,兩名被告需要還押。

兩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於 2021年至 2022年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串謀詐騙某些會被誘使前往外地的人士,即不誠實地向該等人士虛假地表示有真實的就業、商業機會產生可觀經濟報酬,從而誘使他們前往其他國家。

其中一名被告另被控一項洗黑錢罪,亦承認「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至2021年,處理約 698萬元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