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收中共資助逾百人涉刑事 台內政部聲請解散 內政部表示,統促黨所涉犯罪型態廣泛,遍及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妨害選舉、組織暴力、槍砲彈藥等,其中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就有5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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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華統一促進黨」中央委員張孟崇及洪姓妻子,涉嫌收受中國7400萬元新台幣(約1811萬港元)資助干預台灣選舉,遭當局依《反滲透法》起訴;台灣內政部周三(6日)表示,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為中國在台發展組織介入選舉、破壞治安、侵害人民集會權利,將依《政黨法》查處,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該黨。

張孟崇夫婦被指在2011年至2023年間,接受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等指示,收受折合約7400萬元新台幣款項,針對特定公投議題、罷免對象、候選人、政黨大肆宣傳,試圖影響輿論走向、公投結果及取信中共官員;同時還幫助中共詆毀香港社運人士及法輪功等團體,以及勸降台灣軍方。

系統性犯罪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內政部表示,統促黨所涉犯罪型態廣泛,遍及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妨害選舉、組織暴力、槍砲彈藥等,其中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就有5宗、違反《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各一宗,共有11人涉案;另外,警察機關查獲統促黨員涉及殺人、跨國人口販運、傷害、聚眾毆鬥、恐嚇勒索、妨害公務等罪,多達134人。

內政部指出,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犯罪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規定,政黨的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者為違憲,主管機關得聲請憲法法庭予以解散。

編輯:李向陽(台北)  網編:池煥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