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岛核爆受害者子女索赔案二审再遭败诉
【共同社12月13日电】广岛县等地的核爆受害者子女“核爆二代”等27人以日本政府疏于救济违反《宪法》为由,提起要求国家赔偿每人1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760元)的诉讼。广岛高等法院二审13日作出判决,支持不认同索赔的广岛地方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方的上诉。广岛高院认定,未纳入救济对象“不违宪”。
原告方代理律师称不服判决,透露将上诉至最高法院。
关于不认同违宪性的理由,审判长高宫健二指出,“对于核爆受害者和核爆二代的核爆辐射影响,从医学和科学角度看,存在显著差异”。他还表示,救济方式“交由立法机构合理酌量定夺”,二代未纳入对象并非歧视性对待。
2023年2月广岛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指出,“无法明确否定遗传因素带来健康受损影响的可能性”,但对二代不采取与核爆受害者同等的立法措施并不违宪,因此驳回原告方诉求。
根据《核爆受害者援护法》,在广岛、长崎核爆地区的人和两周内进入这些地区的人被认定为核爆受害者,实施医疗费免费和发放健康管理补贴等救济措施。二代不属于对象,国家提供的支援仅是每年一次体检。据“全国核爆受害者二代团体联络协议会”称,全国的二代共有30万至50万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