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案】林卓廷暴動罪罪成 法官:在現場直播為「抽政治油水」
元朗 721事件,7名「非白衣人」全部罪成。法官陳廣池指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現場為「抽政治油水」。
元朗 721事件,7名「非白衣人」被控暴動罪,周四(12日)宣判。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及楊朗全部罪成。法官陳廣池批評林卓廷到現場非為調停衝突,亦非監察警方,而是視乎事態發展「抽政治油水」、打擊敵人。
「721案」宣判前,約有60多名市民在區域法院排隊,希望親自聽取判決。法官陳廣池指721當日香港發生示威遊行及暴亂,包括上環中聯辦外,認為本案要從當時的大環境來看,不能抽空單獨處理。案發時間為7月21日晚上22:45 至 23:03左右,地點在元朗西鐵站。控方的立場是閘內的黑衣人、閘外的白衣人均在暴動。首被告林卓廷被指為「領導者」,其他被告均稱他們是路經元朗站,沒意圖參與暴動。他們向白衣人射水、擲水樽,是意圖自衛,協助制止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或是行使公民拘捕權。
林卓廷:入元朗為向警方施壓
林卓廷與助手在721當晚大約22時43分到達元朗西鐵站大堂。控方指他帶領閘內黑衣人挑釁、攻擊白衣人。他當日去元朗並非履行公職,而是「濫用職權,達到私人目的」,例如刷直播流量。林卓廷當晚曾三次在Facebook發文,稱「返元朗的朋友,務請小心,懷疑黑社會已部署,請保護好自己和身邊朋友。」陳官表示,「在動蕩大環境下,這三則帖文產生『磁石效應』,吸引政治立場相近、在港島的遊行人士去元朗。」而且三則帖文都渲染黑社會的介入,有抹黑之嫌。他在現場直播明顯有「抽政治油水的念頭」,使追隨者看到,以增加自己的政治氣勢。
林卓廷早前作供時否認指控,表示自己留在現場是要保護市民,發帖是「嘗試敲起警號」。他表示自己當晚在網上看蘇姓廚師在元朗街頭被毆打,遂致電元朗警民關係組鄧姓警長,催促他「快啲做嘢」,表示會去元朗監察、「𥄫實」。林曾在庭上供稱,「如果履行公職這樣被人襲擊、公然被人襲擊是好大件事。」辯方指,林、鄧的通話內容可視為報警。但陳官表示,林卓廷沒有致電999或元朗警署報案室,鄧姓警長亦無查核林卓廷的身份證,所以並不認為他們的通話等同報警。
林早前在庭上供稱,他到達元朗站後目睹一名黑衣人在閘外被數名白衣人襲擊,但他不敢上前協助,他感到抱歉,稱「無力感很重」,作供時一度哽咽。他在元朗西鐵站大堂被白衣人林觀良持棍襲擊,導致嘴角流血,需縫16至18針,另外頭部有瘀傷、手臂手腕骨裂。 林觀良被控暴動罪,但沒被控傷人罪。認罪後被判囚4年8個月,已刑滿出獄。
編輯:陸南才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