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起實施,環保署昨日公布約3,000個指定綠色膠袋的零售點,包括超市、便利店、藥房及網上平台,在月底至2月期間開始發售。現時的1蚊購物膠袋,日後仍然有售,但不能取代棄置垃圾的綠色袋。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今早在電台解釋,仍然保留1蚊袋,是業界擔心實施初期市民抗拒,「做咩要我用垃圾袋裝雞蛋牛奶麵包」。胡勁欣強調棄於公用地方的垃圾必須用指定綠色膠袋包裹。署方不鼓勵物管公司「包底」,不過明白部分舊樓較多長者,他們或行動不便無法取得指定袋,措施有半年適應期,之後署方就會加強執法,並接受舉報。她透露署方正籌備舉報平台,市民可將相片和GPS定位作為舉報材料。

環保署昨日表示,已與主要連鎖零售商簽訂合約,各零售點及網上平台將於1月下旬至2月期間開始銷售不同容量的指定袋和指定標籤。獲授權售賣的店舖將會貼出有「大嘥鬼」圖案的標誌,供市民辨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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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底有違「污者自付」原意

近日有討論質疑為何大廈物業管理公司不可以「包底」,即在公用垃圾筒套上指定大容量垃圾袋 ,費用再在管理費收取。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今早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解釋,「包底」做法違反「污者自付」的立法原意,本來政策希望個別住戶為自己製造的垃圾負責,以經濟誘因,希望住戶將較大件、可回收的垃圾首先分類,用較細容量的指定袋就足夠,從而減少支出。

她又表示,為了鼓勵市民減廢和回收,日後綠在區區可以透過回收指定回收物,獲取綠色指定袋。她補充在鄰近地區和國家,例如台灣和南韓己經實施垃圾徵費多年,而且做得很好。

6個月適應期後會執法

胡勁欣指不鼓勵物管公司「包底」,澄清法律的寫法是每戶必須將棄於公共地方的垃圾,用指定綠色膠袋包裹,換言之即使物管公司「包底」,每戶將垃圾拿出家門時,都要用綠色袋先包裹。她明白部分舊區或較多長者,要用較長時間適應,或者部分長者行動不便,物管公司為了不違法而作出「包底」行為,即使如此她亦表明不建議及不鼓勵。

她續指,措施有6個月適應期,期間會盡量勸籲,其後就有機會採報執法行動。署方將會接受舉報,亦正籌備一個平台,市民可以上載相片和GPS定位,方便署方知悉地點並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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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禁1蚊袋 因業界想「最好有得揀」

其中一個令市民感到混淆的原因,是市面仍然有其他膠袋可以購買,例如購物是用1蚊買的白色膠袋,不少市民會當該款1蚊袋當垃圾袋用。胡勁欣指支持綠色膠袋「一袋二用」,至於為何不索性禁售白色膠袋,她表示業界認為「最好有得揀」,擔心市民在徵費初期抗拒用綠色膠袋當購物袋,「做咩要我用垃圾袋黎裝我啲雞蛋牛奶麵包」。她鼓勵市民「一袋二用」,或者直接自備購物袋。

至於有部分長者或需要長期使用尿片,每日更換多達6至8片,主持人問署方有何安排。胡勁欣稱「明白困難,廢物產生唔係自己控制」,她表示社署「研究緊其他方面點幫到」,環保署則暫時建議有普通膠袋先包好,再用較大指定垃圾袋「質實少少」,盡量減少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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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亦澄清若機構以非牟利目的派發指定垃圾袋,事前不用向署方申請豁免,她解釋原意是禁止牟利的派發行為,例如超市買滿500元,獲贈一個指定袋;對非牟利目的,署方則沒有禁止派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