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2日的中環「和你lunch」,28人被控暴動罪,分拆成3案審理。其中5人否認罪,包括曾參演ViuTV劇集的男演員吳智杰、社工及名校教師,經早前審訊被裁定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成。他們連同認罪的3名被告今(2日)被押解往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求情。其中27歲女被告去年還柙期間發現自己懷孕,預產期為今年2月,料需在獄中分娩。她希望能在分娩之前判刑,以專心照顧初生嬰兒,惟經一眾律師商討之下,案件最終定於3月2日判刑。暫委法官彭亮廷關注屆時女被告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宜上庭,著辯方律師若有任何情況可通知法庭以作進一步安排。

開審前承認暴動罪的3名被告為:西廚陳維聰(25歲)、售貨員蔡綺洛(案發時23歲,現27歲)及美容師林梅嘩(23歲),已還柙逾7個月。

經審訊被裁定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成的5名被告為:演員吳智杰(案發時25歲,現28歲)、青年旅舍接待員陳敦涵(案發時22歲,現25歲)、社工李晁鋒(案發時24歲,現27歲)、放射治療師陳灝良(案發時24歲,現27歲)和教師梁升彥(案發時25歲,現2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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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吳智杰(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男演員料未來工作十分困難

代表第一被告吳智杰的大律師王國豪指,吳持有咖啡師證書,過往亦從事演員工作,案件使他在這段時間失去工作,將來服刑完畢後亦都會十分困難。至於第六被告林梅嘩,王指她持續進修,考獲美容師牌照,未知案件會否對牌照有影響。王冀法庭能從輕發落,使被告服刑完畢重返社會時,「算後生嘅佢哋都覺得仲有將來。」

27歲女被告還柙翌日父工業意外身亡 另發現懷孕 料獄中分娩

第五被告蔡綺洛的代表大律師指,蔡於2023年4月審前覆核時表示會認罪,並放棄擔保,翌日父親便因為工業意外而去世,蔡對此感到內疚,覺得父親是因為自己還柙而發生意外。

辯方又提到,蔡其後向高院申請擔保外出獲批准,以處理父親的喪事,並於同年5月開審前認罪,再次還柙,可是蔡直至同年12月才在獄中發現自己懷孕,預產期為今年2月底。辯方強調是次懷孕乃意外,蔡現時27歲將要成為一名母親,亦無可避免地需要在獄中分娩,生活出現巨變,冀法庭能酌情輕判。蔡亦希望能在分娩之前判刑,讓案件了結後,能專心照顧初生嬰兒。

案情方面,辯方指蔡出現的時間只有數分鐘,雖然其身上被搜出一個鎚和兩包彈珠,但沒有證據顯示它們曾被使用。

3被告分別持社工、放射師和教師牌照 料受案件影響

第四被告李晁鋒案發時任職註冊社工,其代表大律師指李自小關心別人及很想幫助別人,故努力求學考獲社工牌照。上司的求情信顯示,儘管李的工作表現令人滿意,符合晉升條件,但因為有案件在身,所以未能晉升至更高職位。服刑完畢後,他的社工生涯亦很可能不能繼續。

第七被告陳灝良的代表律師指,陳持有放射技術師牌照,須每年續牌,但因案件他不能續牌,冀法庭考慮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被告出現時間只有數分鐘,參與程度屬低。

第八被告梁升彥的代表律師指,梁持有教師執照,惟被捕後工作受影響,是次案件之後不能再從事正規學校教育。

第三被告為前香港排球隊成員 第二被告下月獄中接受手術

第二被告陳維聰中六畢業後到廚藝學院進修,案發時任職西餐廚師。辯方透露他將於2月接受手術切除甲狀腺,又提到他在還柙初期,因為懲教院所的衞生情況而病情惡化,有時連呼吸和睡覺都會感到不適,冀法庭考慮他坐監比一般人承受更多苦楚。辯方又指陳並非牽頭人,也沒有煽動其他人使用暴力或破壞,其角色僅「行嚟行去」。

第三被告陳敦涵的代表大律師指,陳曾經是香港排球代表隊成員,有正面良好品格,審訊期間亦同意大部份案情,冀法庭能酌情減刑。辯方又指陳身上沒有示威者常用裝備,案發時沒有在馬路上逗留、與人群互動、吶喊助威或作出任何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35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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