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紅館演唱會事故發生至今近一年半,負責訂購及安裝 LED 顯示屏懸吊系統的分判商「協興隆」日前認罪,判罰42萬元。受傷舞蹈員李啟言(阿MO)的父親李盛林牧師昨發代禱信,提到過去幾天法庭再對事件作出判詞和指引,作為家人難以接受事件對阿Mo造成的嚴重創傷,反問「受傷的若是這些承辦商和安裝設備者或是其家人,他們會這樣疏忽而不顧後果嗎?」

李父又指,面對着18個月無法動彈,但意識和表達上非常清晰、腦筋清醒的兒子,感到無奈和極度悲痛,每當看到他便不自覺想起他活潑的模樣,「他為何要受這樣的苦?!」,「人的錯,傷了活潑健康的阿MO」。他心中亦常湧現呼求:「還我一個活潑健康的阿MO」、「神啊!阿MO是無辜的,人的錯誤傷害了他,求袮繼續醫治拯救他。」

李又回顧去年今周與舞者相聚,聆聽他們心聲,並指事隔一年23位舞者都各自重整對人生及舞蹈藝術的發展,雖有小部份內心仍有陰霾,但隨時間洗禮大多回復常態生活。

分判商協興隆認罪判罰42萬 官斥責無旁貸、靠目測檢查屬行業陋習

負責訂購及安裝 LED 顯示屏懸吊系統的「協興隆」,周三(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6罪,被判罰42萬元。案情提到,「協興隆」從內地訂購涉事懸吊系統,調查發現其鋼纜質素較一般差,而且員工安裝後僅以「目測方式」簡單進行安全檢查。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批評「協興隆」在事件中「責無旁貸」,公司需確保懸吊系統可承受的重量,這不能單靠過往經驗目測檢查,但目測卻是「行業一貫陋習」。高官續指,「以往冇發生事情,唔代表唔會發生」,而是次卻發生不幸事件,造成舞者嚴重受傷,法庭並不會忽略上述情況。至於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及舞蹈員僱主「舞館」早前認罪分別判罰22萬及13.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