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鄧棨然擬認妨礙司法公正罪 還柙至2月答辯及判刑
【獨媒報導】12名涉及反修例案件的港人,於2020年8月試圖潛逃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其中鄧棨然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在內地判監3年。他去年8月移交香港,隨即就原本牽涉的串謀縱火案提堂,另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還柙至今。鄧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辯方今(24日)在區域法院表示被告將會承認「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法官練錦鴻將案押後至2月14日答辯,並於2月26日進行兩案的判刑。期間鄧繼續還柙。
鄧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喬映瑜、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通過導致喬映瑜、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鄧棨然及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12港人案中,其餘9人承認「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其中7人判囚10個月,喬映瑜將於本月30日判刑。黃臨福則判教導所;黃偉然早前承認爆炸品罪,換取此罪存檔不起訴。
鄧早前另涉2019年9月30日於灣仔區發生的串謀縱火案,他承認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至於「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則獲控方申請存檔法庭。此案將於2月26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123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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