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現正進行《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大讚諮詢文件寫得相當好,而且字眼精準。對於立法建議訂立「竊取國家機密」罪,黎棟國就認為,一般普通市民接觸國家機密的機會不大:「會唔會你行街,見到幾張紙飛吓飛吓,寫住高度機密?無可能㗎!」

黎棟國今早接受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談到國家機密及秘密的定義。他指並非所有秘密均屬「國家秘密」,認為諮詢文件內容非常清晰,如要洩露便要先獲悉,所以文件亦列明非法獲取、非法管有、非法披露才屬違法。

黎棟國:公眾利益作辯解屬平衡考慮

主持問到,如傳媒引述消息作報道:「中央或者內地2萬億救市喎,呢個算唔算係一個秘密呢?」黎棟國認為,要基於是否明確知悉事實、文件內容才屬觸犯法例:「你睇到邊一嚿社交媒體掉出嚟嘅,你見到得意你就寫,你睇到有啲咩情況底下見到有啲咁嘅嘢。你知唔知嗰啲係?你唔知呀嘛!」

黎棟國補充指,諮詢文件用字已相當精準:「甚至你唔係明知,但你一望落去,一個普通人都覺得呢個資料屬於嗰啲嘢。但你唔覺意嗰啲就對唔住喎,無問題喎!」對於公眾利益是否可作為辯解,黎棟國認為屬平衡考慮,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已表示會再作研究,形容對方回應相當清晰,相信當局亦會聆聽坊間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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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政府反應快 反映內部有人專門留意媒體報導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向人大政協、金融界作解說,並在會後見記者。黎棟國同提到,政府今次反應很快,反映政府內部有人專門留意媒體報導:「前日出,尋日已經有各方嘅意見出到嚟啦!」

另外,諮詢文件亦列明,將檢視延長涉國安罪行被捕人羈留最多48小時的時限。黎棟國認為,如果當局獲賦予權力延長羈留時限,應交由司法機關負責批核,「就相當好嘅」。他表示,好處是可以聽取被拘留人士法律代表的意見,而且並非官員的行政決定,即改由法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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