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全速進行,自上周五立法會特別會議首讀及二讀後,同日隨即連續五日舉行法案委員會會議。為「早一日立法」,政府及議員不約而同撤回周三(3月13日)大會的議程,只餘下六條口頭質詢並就《2024年印花税(修訂)條例草案》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兩名原獲提出議員議案的民建聯梁熙及林哲玄,皆主動撤回其議案,分別為「全面規管非應邀來電」及「積極推展醫療再融資,確保可持續醫療服務」。

林哲玄昨日稱,沒有人要求他撤回議案。今早他在商台再解畫,指近日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及醫管局,皆稱有意調整公營醫療收費等。他認為應先與政府會面商討,了解其方案,是否再有機會在大會討論議案較為次要。不過林哲玄亦提到,目前社會集中討論23條,並非討論其議案的好時機,「大家諗住快快脆講完收工,冇乜太大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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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哲玄(資料圖片)

民建聯梁熙昨同解釋稱並非合適時機提出其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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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熙(資料圖片)

至於發展局原擬恢復二讀辯論《2023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草案》及有關修正案,惟昨日撤回。發展局昨日回覆傳媒稱,撤回原因是由於《水務設施條例》及《水務設施規例》有不少相互關聯和技術條文,需仔細覆核,確保草案與條例或規例的措辭一致,完成後會盡快重新提交。

《信報》報導稱要求「足秤」審議

《信報》今日則有文章分析,指減少議程的目的是確保立法會大會不需延續至周四舉行,以便法案委員會在當日舉行會議。此外,23條立法亦有「足秤」要求,即不得少於「完善」選舉制度的17次會議、49小時45分鐘會議時間,以免予外界「輕率」感覺。目前審議時數計及周二8小時會議,時數為42小時,如加上周四8小時會議,便可「達標」至50小時。報導亦提及,「原方案」無須林哲玄撤回其議案,或為其「主動行多一步」。

法案委員會完成審議後,需提交內務委員會作報告,如獲批准則最快在12日後在大會恢復二讀。若本周五提交報告,則最快於3月27日便可在大會恢復二讀,惟12日的規定容許主席免卻預告,即最快可於下周三(3月20日)恢復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