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薯条Fries


爱情就像是人生一样,痛苦,但却带有一种必然性。

在常识中,必然性似乎是一种与自由相矛盾的概念,然而做出这种判断的我们事实上并没有事先真正的仔细的考察过自由这个概念。如果排除那些自相矛盾的“自由”和那些虚假的、不可能的自由概念之后,我们最终得出了如下结论:自由是指存在者仅凭自身的意志进行活动

在这种结论下,必然性也就不再是不自由的东西,而转变成为自由本身了,因为意志就是必然性的最佳代表。

如何理解这句话呢?一些事件,如爱情,常表现为一种必然性。例如,爱情的直观感受并不是“I choose to love”,而是“I fall in love”,我坠入或者陷入到了爱情之中,这种坠入或者陷入就体现为一种必然性,当我遇见这个人,我就以一种必然的方式爱上了ta。然而有什么在我外部的事物以一种强制性的方式使我这么做吗?并没有,使我爱上对方的点仅仅是我的意志,然而这种意志的行事方式恰恰就是以一种必然的方式进行的。

“Love is a catastrophe”,爱情是一场灾难。

不论虚构的作品或者是reality show如何展现种种美好而和平的爱情,当我们真正的陷入爱情之中的时候,我们往往发现现实并不如我们所意。爱情之所以是痛苦的,是因为它作为一种必然性,迫使我们甘愿为它牺牲自我。你向对方发送了一条消息,而对方并没有拿起手机for just a moment,此刻的你就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ta是否不爱我了”“ta是否没有向我爱ta一样爱我”“ta是否爱上别人了”“我是不是惹ta生气了”“如果ta在乎我,为什么要让我如此等待和伤心呢”… 然而在对方拿起手机回复你之后,你又会回到原点,似乎忘记了刚才的痛苦,但一丝苦味仍停留在你的心头,久久不能平复。你似乎意识到了,这样的痛苦还将临到你无数次,只要你停留在爱情之中,痛苦似乎就没有尽头。这样的痛苦似乎也是出于这样的必然性,你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你爱ta,而你之所以不愿意摆脱这样的痛苦,是因为表现为必然性的意志根本不会允许你这样想。

那么爱情实际上是以一种纯粹负面的形象出现的吗?

我们刚刚谈到了为何必然性并不与我们所讨论的自由的概念相矛盾,然而我们却并没有表述为什么这样的自由是一种自由。

直观的来讲,我们不会认为猪圈里的猪选择可以自行选择吃任意一种或者同时吃两种饲料是一种自由,我们也不会认为一匹住在马厩的马可以选择躺在东边或者躺在西边的角落里是一种自由,之所以在这两种场景下不存在自由,是因为这种所谓的选择的自由中的选择是被提前规定的,也因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或许我们可以说这些选择对于猪和马来说是一种必然性。

体系与规范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一对不矛盾的对子就是属于同一个体系和规范,例如雨伞和雨衣、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我可以今天选择打雨伞喝百事可乐,明天穿雨衣喝可口可乐,两者之间并不矛盾。然而,具有矛盾性的对子也是存在的,例如日常和事件(例如爱情)。爱情是与日常完全相矛盾的,因为爱情所展现的是一种对日常完全的破坏性,爱情的到来完全的摧毁了你曾经的日常,而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完全不同于之前的日常的新的常态

不论是日常还是爱情,都可以体现为一种必然性,尽管后者是对前者的完全颠覆。之所以说这样与必然性相关联的自由是自由,是因为仅仅是在必然性当中,我们才能发现真正意义上的新的可能性。在既有的体系和规范当中,除了已经被提前规定的选择的可能性之外,我们看不到任何别的可能性,也正因如此,这样的“选择的自由”才被我们视为一种自由,因为人们看不到也不可能意识到“第三种选择”的存在。然而爱情作为一种必然的,具有颠覆性的事件,彻底的将旧的日常拖入了灾难之中,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灾难,我们才得以看到新的可能。因而,对我们而言,自由的可能只能存在于如同爱情一样的,具有颠覆性和毁灭性的必然的事件之中。

人生也是如此,自我意识的萌生使我们必然的且彻底的与世界作为一种旧的体系剥离开来,也因而赋予了我们新的可能性。即便作为一种无尽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是不可能得以避免的。人生作为一种最为彻底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体现为我们彻底的无法想象任何一种人生作为一种必然性之外的可能性,但讽刺的是,恰恰是这样最为彻底的必然性才将自由的可能赋予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