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更新】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刘伟聪李予信脱罪,其余被告罪成
「港区国安法实施后最大规模案件,审讯历时118日,高等法院一连两日对16名不认罪被告作出裁决。」
端传媒编辑部
报导将持续更新,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5月30日东八区早上11时20分
逮捕始自2021年1月6日的“香港民主派初选案”,审讯历时118日、横跨10个月至2023年12月4日结束,预计今明(2024年5月30日、31日)一连两日对16名不认罪被告作出裁决。早上约10时15分,法庭宣判刘伟聪、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余被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
案件经过两年多的羁押,于2023年2月6日假高等法院(移师至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至开审时,31名被告认罪、16名被告不认罪。16名不认罪被告为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其中有6人目前正在还押,包括吴政亨、林卓廷、梁国雄、何桂蓝、余慧明、邹家成。余慧明及邹家成一度保释成功,后被撤销。
不认罪被告中,除杨雪盈、黄碧云、林卓廷、梁国雄未有作供,吴政亨及柯耀林未作供但传召证人作供外,其余人士均有亲身作供。控方则共传召12位控方证人,其中包括被告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此外,辩方代表曾经要求传召林景楠作供。(延伸阅读:香港国安最大案:47人案证词集)
此案是港区国安法下、以被告人数计,规模最大的案件,又称“47人案”。47名来自香港民主阵营不同光谱的人士,因为在组织和参与了2020年7月的一场民主派内部初选,而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若罪成,按港区国安法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负责法官为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和陈仲衡,不设陪审团。
在国安法下,颠覆罪罪成后分为三级罚则: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法庭对不同被告参与程度的宣判,可能会影响他们各自的量刑。
另一个判决焦点,是47人案中会否有人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会否即时上诉。目前国安案件定罪率为100%,未曾有被告脱罪。去年修例后,律政司有权在高院国安法案件中,紧接无罪裁决后,提出拟上诉。期间,法庭要按国安法保释门槛决定被告须否还押。
2021年1月6日,香港警队国安处拘捕多名民主派初选参与者,当时有53人被捕,之后获准保释;2021年2月28日,警方要求被捕人士提早报到,之后正式对47人落案起诉,于2021年3月1日开审,从那时开始,超过30名被告(包括已认罪人士)一直被还押,已经在狱超过3年。
开庭现场
47人案判决备受瞩目。第一日判决日早上,警方在法院外采取严格戒备。法院正门外的行人通道上设置了比过往更多的铁马,记者主要被限制在两个专门区域。西九龙法院外沿途街口有警车和便衣驻守,法院内外均有大量身著防刺背心的警员看守。
端传媒记者在现场观察,早上8时,法院外已有约百名人士排队等候听审,一条细长的人龙排到英华街综合调解事务处后。根据《法庭线》《集志社》报导,有些人士自昨日起自带折凳、干粮连夜排队,另有人则称不知道今日为何案件;有旁听过多次的市民称,认出有排队人士为排队党,后者此前亦有来过现场占位。
30多岁的赵先生昨晚12点已经来到法院外排队,他身穿风衣,脸上戴著黑色口罩,仍盖不住脸上的疲态。他向端传媒表示,2021年47人案落案起诉时,已经开始关注此案。“要比佢哋(他们)知道,庭内庭外都仲有好多人支持紧佢哋。”
对于有61万人在初选投票,赵生反问政府为何不也起诉那61万人?他还表示,若政府认为事件违法,为何当初又会容许事件发生。“法院前的正义女神,以前代表公平公正,现在就是甚么都睇唔到,因为国安法已经指定了法官。”他叹道。
30多岁的小灵从昨晚11点便到法院外排队,他自带露营椅、干粮和零食,在法院外形成一面另类的风景。小灵表示,自己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支持被告朋友。虽然他近来都有和朋友保持正常联系,但仍想亲身到现场支持。只因整件事“好荒唐、好荒谬。”
早上9时许,不认罪被告刘伟聪抵达法院外。他身著一身深蓝条文西装、打著粉色领带。对于记者“今日心情如何”的提问,刘伟聪用精神的声音回答,“后会有期,后会有期,多谢大家。”被告彭卓棋身穿黑色西装,他已剪短头发,以平头现身。被告杨雪盈身穿一身白裙在九时半抵达法院,面带微笑。彭、杨二人短暂在媒体区前停留、拍照,没有发言。
获得保释的被告李予信今日身著黄蓝色主调的衬衫来到法庭,他在29日晚于Facebook发文,“我之后有可能失去自由,有可能以后将不可在这里当社工或在其他专业岗位上发挥,也有可能失去在世界舞台上代表香港跳舞的机会。不过我更在意的是,无论结果为何,保持香港人生活方式的正当性,其实早已每天不断地面对著最严峻的挑战。”
另一不认罪被告邹家成正还押,他的社交媒体今早更新,指“由于我决定不认罪、经历抗辩,再到今日面对判决,我都抱著既不期盼也不气馁的心态。未来难以预测,生命充斥著无数不可控的因素,唯一引领著我的,是信念和原则。于一个当下做最正确和最无悔的决定,而我完成了。”
国际政党和舆论十分关注这次具有标志性的案件。包括英国、加拿大、美国、日本和欧盟等领事馆都有派员到场听审;纽约时报、CNN、BBC、美国之音、法新社等等多间国际媒体也有来到现场报道。
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今日亦有到场。进入法院前,刘慧卿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很伤心,里面的人很多已经关押了三年。”刘慧卿表示,她不仅是来支持该案,也是来支持香港的制度,“香港有自由、法治、安全,有一国两制,香港应该返返去很安全的情况,香港已有《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和《基本法》。”
刘还表示,自己希望媒体也可以自由采访报导,而不是被监禁,“ 我们香港人可以有示威、媒体、信仰、艺术各方面的自由,这是我们要争取和支持的,今日希望法庭可以向全世界发出讯息,香港可以迈向像以前一样自由安全的城市。”
控辩双方关键争议
案情关键争议涉及香港《基本法》下有关议员行使否决权、行政立法对峙僵局下特首解散议会、乃至特首下台的机制设立和利用。
民主派初选主要组织者、香港宪法和人权法学者戴耀廷曾提出,如果民主派能够在香港立法会中取得过半数议席,就可以要求香港政府回应2019年反修例动中提出的“五大诉求”,若政府不回应,民主派议员就可以否决财政预算案;根据《基本法》,预算案若被否决,特首可选择解散议会,但若重选之后的议会,仍然由民主派取得多数、并再次因为“五大诉求”不被满足而否决预算案,那么特首就要下台。
而举行民主派初选,就是要选出最有胜算的民主派候选人,参加原定于2020年9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这就是戴耀廷的“35+公民投票计划”——之所以是35+,是因为当时香港立法会共有70个议席,取得多数就要超过一半议席。
控方认为,47名被告——包括戴耀廷和另外3名初选组织者,以及43名参选人——因为参与了协调和初选,因此都参与了“一个串谋”;而他们明知道政府不可能满足示威者提出的“五大诉求”,因此是决意“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这就构成“滥用否决权”的“非法手段”,目的是引发“前所未有的宪制危机”,达至国安法下颠覆罪所指的“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
在审讯过程中,辩方提出了多项争议。
首先,戴耀廷提出的推想是基于《基本法》第50到52条的规定,议员行使否决权——即便是为了实现“五大诉求”——也并非违法,不是“滥用”;而且就算议会否决政府预算案,《基本法》也早有准备机制解决行政立法之间的僵局,辩方认为这称不上是非法行为、遑论颠覆国家政权。
第二,参加民主派初选的共有52张名单,涉及五个地方选区和两个功能界别,当时立法会的组成,是五个地方选区和29个功能界别各占35席,民主派初选参加者实际上不可能取得“35+”;即便民主派取得“35+”,并否决预算案,之后每一步都不一定按照戴耀廷的推想发生,包括特首不一定解散议会、重选不一定由民主派再取得多数、重选之后的议会不一定会再否决预算案;而且预算案被否决或不能及时通过的时候,政府都可以取得临时拨款维持运作,不会陷入瘫痪。
第三,戴耀廷的推想不代表每个民主派初选参与者的想法,各人参与民主派初选的目的也不尽相同。在审讯过程中,有被告作供时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所在的选区有协调协议,也没有见过协议文件,不知道协议里面有关于运用否决权的内容,也有被告表示自己不会无差别否决预算案。有被告认为初选的目的是增加民主派在议会中的议席,但进入议会之后民主派要如何争取“五大诉求”,并无共识;也有被告认为在国安法通过之后,选举已经不是为了议席,而是一场政治运动、社会动员,让民众可以透过选票表达自己对国安法、对当政者的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控方的指控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普通法下的串谋罪,不要求证明计划必然会成功、或已经完成实施,因此在审讯过程中,被告人在初选的参与被视为参与串谋的准备行为,他们竞选的言行,也被控方抽出来反映被告“当时的心态”、以推论其意图。
另外,审讯中还争议过“共谋者原则”的运用,法官最终裁定,2020年港区国安法实施之后各被告的言行,可适用于此原则,用来指证其他被告。
案情焦点:“五大诉求”、“揽炒”
2019年反修例运动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在审讯中成为焦点,一个是“五大诉求”,另一个是“揽炒”。
2019年的示威运动最早由香港政府推动《逃犯条例》修订、允许数种刑事罪行的嫌疑人被移送大陆审理而引发,因此被称为反修例运动。在2019年上半年多次大规模和平游行示威之后,港府续在立法会恢复二读条例,推进修例,引发2019年6月12日示威者首次包围立法会,以图阻止恢复二读,港府以防暴警出动催泪弹等多种镇暴武器驱散,并宣布当日示威为“暴动”。
由此示威日渐升级,示威者提出“五大诉求”:第一、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第二、撤回暴动定性;第三、撤销对示威者的控罪;第四、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队滥暴滥权;第五、立即实行立法会议员和行政长官“双普选”。
控方认定,要政府实现“五大诉求”和要求政府渎职无异,因此政府不可能满足“五大诉求”也因为众被告明知如此,所以他们是决心要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但有被告抗辩,争取“五大诉求”没有问题,政府也可以做到,以“五大诉求”为标准判断是赞成还是否决预算案,并不违法。
另一个概念是“揽炒”,控方将“揽炒”翻译为 mutual destruction,即同归于尽、双输的局面,并以戴耀廷发表的《揽炒十部曲》为基准解释这个概念,指根据戴的“十部曲”计划,揽炒是一个“邪恶计划”,目的就是要让香港陷入宪制危机、刺激香港和北京当局铁腕镇压、香港出现流血事件、从而让国际社会围堵制裁香港。但有被告抗辩,称“揽炒”是示威者不怕牺牲自我的精神,是要提高政权打压的代价,从而让政权重新回到谈判桌与示威者谈判。
民主派初选案是国安法时代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其被告涵盖民主阵营由传统温和到本土激进的光谱。2020年7月的民主派初选,两个投票日共有超过61万名香港选民参与投票,此案也因此被普遍视为国安法对香港民主和政治反对派的审判。
在2020年7月11、12日初选投票日之后不久的7月底,港府就以新冠疫情为由,宣布推迟立法会选举至少一年,民主派候选人,无论有无参与初选,实际上都没有参加到正式的立法会选举。
在实施国安法的同时,北京和香港当局也在落实北京提出的“爱国者治港”原则,通过全国人大常委决议和香港本地修订法例的方式,强化公职人员——包括议员、区议员、公务员——宣誓效忠的要求,并修改立法会和区议会的组成。在初选案审讯完结之际,立法会和区议会中都已经没有往昔的反对派。
47人案被告名单:
47名被告依次为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吴政亨、袁嘉蔚、梁晃维、郑达鸿、徐子见、杨雪盈、彭卓棋、岑子杰、毛孟静、何启明、冯达浚、刘伟聪、黄碧云、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施德来、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伍健伟、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何桂蓝、刘颕匡、杨岳桥、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范国威、吕智恒、梁国雄、林景楠、柯耀林、岑敖晖、王百羽、李予信及余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