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三十五年,记忆的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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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支持今年是六四第三十五週年。維多利亞公園的燭光漸弱到消失,香港已無法成為六四紀念的重要支點。無論身處何處,對這場運動的記憶,與紀念六四對於我們當下的意義,在今年,又到了一個新的節點。
有一些定會被反覆提及的問題:過去的討論與紀念對不同人來說,意味著什麼? 我們對六四的理解與認知是怎樣形成的? 哪些曾經被人們所忽視? 六四的發生與結局,對中國的政治體制造成了什麼樣的影響? 在香港國安法落地之後,紀念六四成為罪行了嗎? 白紙運動後,這兩場公民行動被視為什麼樣的關係?
在六四三十五年的此刻,端傳媒從過去八年關於六四的所有報導與評論中精選了一系列文章, 在這個頁面裏,我們一同回顧這些年沈澱的回憶與紀念,以及 2019 年後,為了紀念六四還在持續的努力與抗爭。
關於六四的討論與省思,長期以來,集中在對運動過程的回溯與個人記憶的打撈。 這些保存歷史的努力,包括死難者的確認與名單整理,很多並非出自當年的學生領袖,而是來自當年其他的親歷者。 包括身亡學生家屬組成的「天安門母親」,在檔案中孤獨求索真相的教師,甚至是身兼「加害人」、證人、受害者身分的前戒嚴部隊士兵。
除了對運動過程本身的回溯,當時中國社會更大的背景是什麼樣的? 在八十年代一度較為開放的政治討論環境和政改呼聲之外,失控的物價和接近 20% 的通貨膨脹率,如何點燃了人們的不滿? 而在學生與知識份子被認作運動主角的主流敘事之外,工人與市民在其中是怎樣參與的? 他們的政治訴求與學生群體有何不同?
最後,六四運動被軍隊殘酷鎮壓,這個結局給中國的政治體制、國家-社會關係都帶來了深遠的影響。 出動軍隊面對本國公民的和平示威,使得中共政權的合法性暴露出嚴重問題。 在九十年代,中共政權轉身加入了全球化的市場體制與貿易鏈條,在高速的經濟發展中尋求績效合法性,來獲得國民的認同。
與此同時,知識群體與國家的關係也發生了變化。 八十年代具備一定自主性的知識分子,在九十年代被體制吸納與分化。 六四之後,自由主義的思想脈絡失去了進一步本土化的空間,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許多知識份子轉向民族主義,以探求新的解釋,推動了民族主義思潮與民族情緒從九十年代中期的興起。 中國政府以績效合法性、民族主義意識形態、維穩體制為標誌的 「後天安門政治秩序」,在六四之後的三十年間,逐漸形成。
天安門事件之後,西方並沒有持續太久的對華制裁,這也是中國可以順利發展經濟,並加入全球化進程的重要原因。 日本與美國在其中起到了關鍵的作用。 六四鎮壓發生後,美國總統老布什暗中去信鄧小平,表態將避免更嚴重的制裁措施; 而日本是「自由主義國際秩序」的國家中唯一拒絕進行制裁,並迅速恢復對中關係的國家。 為什麼美日兩國當時會採取這樣的做法,背後分別有什麼樣的原因?
六四清場之後,眾多參與者面臨被捕或流亡的命運。 流亡者被迫在匆忙中離開故土,在陌生的國家重新尋找自己的位置。 在海外民運的紛爭當中,有人選擇了一種「半隱居」的生活,在學術的路徑研究與關注中國的走向。 而留在國內的被捕人士,有人將自由作為一生的事業,也最終為此付出了生命。
在三十年後回望六四,當上述複雜的背景和經過,往往只作為碎片式的畫面被展演與討論時,我們應該如何超越已顯僵化的論述,重新發現六四重要的社會運動價值,與當下的思潮和行動遙相呼應?
1989 年 5 月 21 日,密切關注北京局勢的香港市民歷史性的百萬人上街遊行。 全稱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的「支聯會」也在此次遊行中宣布成立,此後 30 年,不間斷地舉辦維園燭光晚會紀念六四。
當年,也有香港學生北上支援,整個八九學運期間,香港中文大學就有共約30名學生赴京支援。 亦有數十名香港記者前往北京進行報導,在 6 月 4 日的凌晨,見證了軍隊從長安街的駛過,與槍響後倒下的市民。 還有一批台灣記者,專程在 6 月 4 日之後趕往中國,並前往成都、上海等地,希望紀錄六四鎮壓發生後各地的情況。
八九之後,香港維園每年的燭光晚會,成為全球參與人數最多、連續性最強的六四紀念活動。 而香港被看作中國人傳承六四記憶的重要陣地,在 1997 年之後,更是整個中國唯一可以高呼「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的城市,扮演著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都難以取代的角色。
不同年份,維園燭光晚會的參與人數有所起伏,在 2014 年的雨傘運動之後,本土思潮的興起也讓部分人質疑傳統的六四紀念對於香港自身的意義。 但是,六四記憶在香港的持續性,以及三十年來與本土的政治訴求和民間情緒的共振,成為香港一代人最初的政治運動啟蒙,也形成了有關香港自身的「記憶的政治」。
維園的六四集會,還是很多內地人接觸八九這段歷史的契機。 他們在這裡,第一次看到了公開集會與政治表達的樣貌, 維園的人群與那些年香港的街頭政治和大大小小的社運一道,帶給他們過去的生活未見的影像,也讓很多人開始反思自己所受教育與歷史真相之間的距離。
除了維園的集會與直接的政治表達,香港文藝界多年來也在持續創作六四題材的藝術作品。 有的是紀實類的影像,有的是對六四符號的再思考和創造。 人們採用雕塑、舞台、行為藝術、影片等各種形式,既反映事件本身,也折射當代的社會氛圍和爭議——六四論述與記憶不僅僅是歷史,也是當代史,這一點在文藝創作中多有體現。
只是,在 2019 年之前,香港的六四記憶維護就已面臨多方困境。 籌備多時的六四紀念館,在 2014 年正式開展後,不久便被展館所屬大廈法團告上法庭,之後則經歷閉館、更換場所、被當局查封、最終轉移至網絡的命運。 傳媒界對於六四的報導,因中央政府對言論的愈發收緊,在香港也呈現出越來越政治敏感的態勢,集體回憶的承傳比以往更加艱難。 初中歷史課綱排除六四事件,在課堂講述這段歷史的空間也變得越來越窄。繼續以此前的方式紀念六四,是否將不再可能?
站在五年後回看,2019 年香港政治氣氛的波瀾起伏,不僅僅在反修例運動上。 當年 4 月,事關 2014 年雨傘運動的「佔中九子」宣判罪成,審判歷時79日,被稱為「世紀審判」, 這直接促成了 1989 年曾赴北京支援學生運動的香港學聯代表李蘭菊,特意為當年的六四維園燭光集會而從多倫多飛回香港。
當年參加維園燭光晚會的人數達到 2014 年以來的新高, 期間香港獨立樂隊、被稱為「六四樂隊」的 VIIV 演繹中國大陸獨立歌手李志的《黑色信封》開場, 大會播放的影片亦以李志的《廣場》為背景樂,大會指18萬人將維園球場擠得水泄不通。
2019 年六四 30 週年這天的維園場面,成為絕響。
五天後,反修例運動經百萬人遊行漫長開啟。 翌年支聯會再向警方申請維園作為六四紀念場地,被禁以 COVID 疫情和「限聚令」,該年 6 月底港版《國安法》實施。 經五年後,「紀念六四可能犯法」不宣於法而宣於心,2019 年的六四也成為最後一場香港的公開紀念活動。
儘管公開集會被禁,2020 年逾萬名市民依然如往年一樣進入維園自發集會,現場曾高喊現在已經被禁止的運動口號和歌曲。 在 2019 年之前,香港對於六四的論述和儀式看法曾出現世代分歧, 本土派年輕人和「大中華」民運人士對如何看待民主香港與民主中國的關係產生差異, 而至 2020 年,六四紀念延續的反修例運動情感則不言自明。
紀念活動各地開花,各區立法會議員、區議員街站和公民團體自發派發白色蠟燭、紀念單張等。
也是在是次集會上,自行到維園悼念的支聯會和民主派等 26 人,被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至 2021 年 12 月,該案判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前記者何桂藍等 8 人, 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公眾聚集」、「舉行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會」等罪成,被判 4 個半月至 14 個月不等。
2021 年,警方二度以疫情為由禁止六四集會,消息亦指當晚在維園附近身穿黑衣或點燃蠟燭,都可能被視為和集會有關。 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在 Facebook 及 Twitter 上發布題為「燭光無罪 堅守陣地」帖文;鄒並於六四當日於《明報》發表題為〈燭光承載良知重量 港人執著說出真相〉文章。她向公眾表示,自己將以個人名義到維園紀念。
但六四當日早晨,鄒幸彤在其律師樓附近被捕,其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當日,警方亦派出 3000 名警力維持治安。 支聯會本欲重開六四紀念館予公眾獻花,該館卻在 6 月 1 日遭香港食環署執法,指經營已8年的六四紀念館未有領取公眾娛樂場所牌照,屬無牌經營。
集會被禁,延續逾10年的街頭藝術成為發生在香港街頭幾乎唯一的公共悼念, 藝術家三木、盧樂謙、阿V等10位藝術家,在6月3日的銅鑼灣街頭「提前悼念」,為這個城市帶來勇敢的藝術形式,在禁忌之日表達仍存的真實情感。
最終,這一年的維園在警察嚴守下空無一人,惟入夜後,天后、銅鑼灣一帶再現六四光海。 路上不時可看到零星坦克車模型、燭光,街道亦見寫上「不要讓六四成為禁詞」的塗鴉。 在香港其他地區市民亦自發悼念,網絡上流傳隱晦表達的梗圖。
2021 年是失去的一年。 6 月 19 日,《蘋果日報》出版最後一份報紙,宣布翌日停刊; 8 月,成立於 1989 年的支聯會宣布解散,其後 7 常委因「拒交資料」被捕,警方定性支聯會勾結外國勢力; 9 月,從實體轉移到網上的六四紀念館網站,在香港遭到封鎖,香港 IP 需通過 VPN 才可登陸網站; 12 月聖誕前,旨在紀念六四、已樹立多年的香港大學「國殤之柱」及香港中文大學「民主女神像」、香港嶺南大學的六四浮雕,先後被強行拆除或偷偷移走。
縱民情譁然,六四集會、紀念館及實體記憶至此皆被政府取締。
10 月 25 日,鄒幸彤為 2021 年的六四控罪自辯, 她在自辯詞中指:「 如果法庭要說,這樣一個沒有指定地點的行動呼籲,都是在煽惑一個未經批准集結, 那我也很疑惑,這個集結是在指哪個集結、在哪裡的集結,是否地點是全香港或者全世界,是否任何人在那個時間點起燭光,就是在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如果這樣說,不如直接承認,要禁止的,就是六四的悼念本身。 」
2022 年,對觸犯紅線的恐懼開始展現影響,過往教會是紀念六四的重地之一,該年天主教香港教區卻決定從此不再舉辦追思六四彌撒。 至此,所有具名的、組織的六四活動皆在香港消失。 6 月 3 日,藝術家如往年悼念,至傍晚警方則拘捕數人。 到了 2023 年,行為藝術家們剛站上街頭就被捕。 2023 年的維園,被批准舉辦「香港回歸 26 週年嘉年華」。
縱然城市中仍可見燭光,但也是從這兩年開始,人們開始寄望台灣能接過紀念六四的棒子,海外紀念六四活動愈發遍地開花。 每個獨立的個體,在這時代重新拷問自己,悼念六四的初心是甚麼? 那份觸動或憤怒又是甚麼? 中國和香港的海外離散者,若未曾放棄將六四作為連結的契機,那麼其所追尋的連結是什麼含義?
一個擺在面前的問題是,當公共條件全部喪失,六四紀念會否如虞斷裂? 除此之外,紀念週期也逐年縮短,香港的中小學校也不再主動教授六四歷史,圖書館相關書籍被下架。 公開的集體記憶消失之後,個人記憶及主流之外的記憶論述,可能接班嗎?
歷史也在此時更迭。 2022 年 11 月,江澤民逝世,他在六四後接任中國國家主席,開啟中共、中國和他個人的13年。 他的逝世難免提醒人們一個時代的結束。 2022 年底,大陸爆發反封控潮(白紙運動),成為新一代人的政治啟蒙, 而 2023 年六四老人王丹等爆出 #MeToo 醜聞,這條追尋正義之路開始面臨更為嚴格的審視,折射出人們對「民主、自由」的新闡釋的渴望。
2024 年 3 月,香港完成另一部國安條例、「23 條」的立法。 至 5 月 28、29 日和 6 月 3 日,香港警方拘捕獄中的鄒幸彤及其母親、友人等共 8 人, 首次動用 23 條,指 8 人在社交媒體上「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煽動帖文,涉嫌違反 23 條下的「煽動意圖罪」。
記者提問保安局長鄧炳強「敏感日子」是否指六四,鄧答「日子不重要,重點是有人煽動對政府憎恨」, 記者續問「無叫口號、提及六四,是否已違法?」 鄧答「你講的問題不是最重要。」 與此案相繼的是國安大案「47 人初選案」的裁決(5 月 30 日),被捕 7 人中,有人獲保釋後即到庭外排隊聽審。
如此,2024 年的六四紀念形同冰封,而維園獲批於六四當日舉辦「家鄉市集」,空間意義繼續被改寫。 曾經,六四的主流論述在本土思潮、左翼反思下瀕臨「失效」,如今連這「失效」也不可得。
我們重回 2019 年前凍結住了的人聲熙攘,也關顧 2019 年後打壓下的勇氣與靜寂。 未來 2025、26 或更遠的年份,氣氛或有變,或無出其右。 但是,每個人,仍有權選擇自己閱讀、記憶或紀念六四的方式。
(截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 鄒幸彤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12個月
- 2021 六四煽惑集結案,「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判囚 15 個月;2024 年 1 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兩案刑期部分分期執行,總刑期 22 個月 - 2021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 4.5 個月;2024 年 3 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2020-2021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鄒還押兩年,申請保釋被拒,法官預計 2024 年無法開審
- 2024 年 5 月 28 日獄中再次被捕, 警方指其自 2024 年 4 月起,「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透過他人在「小彤群抽會」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涉嫌違反 23 條下的「煽動意圖罪」
- 鄒幸彤舅父
- 2024 年「利用某敏感日子煽動」案,遭 23 條「煽動意圖罪」逮捕
- 鄒劉華珍
- 2024 年「利用某敏感日子煽動」案,遭 23 條「煽動意圖罪」逮捕
- 劉家儀
- 2024 年「利用某敏感日子煽動」案,遭 23 條「煽動意圖罪」逮捕
- 2023 年 6 月 3 日在維園禁食,被以「涉嫌作具煽動意圖行為罪」拘捕
- 關振邦
- 2024 年「利用某敏感日子煽動」案,遭 23 條「煽動意圖罪」逮捕
- 2023 年 6 月 3 日在維園禁食,被以「涉嫌作具煽動意圖行為罪」拘捕
- 李盈姿
- 2024 年「利用某敏感日子煽動」案,遭 23 條「煽動意圖罪」逮捕
- 2023 年 6 月 3 日在銅鑼灣被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拘捕
- 陳劍琴
- 2024 年「利用某敏感日子煽動」案,遭 23 條「煽動意圖罪」逮捕
- 潘幼翠
- 2024 年「利用某敏感日子煽動」案,遭 23 條「煽動意圖罪」逮捕
- 同時被指於網上訂閱資助羅冠聰等人,違反《國安法》「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
- 陳式森
(三木)- 2024 年 6 月 3 日在銅鑼灣用手劃出「八九六四」,被逾 20 名警員包圍帶走
- 2023 年 6 月 3 日在銅鑼灣進行行為藝術,被警方帶走
- 2022 年 6 月 3 日在銅鑼灣進行行為藝術,遭警方截查
- 陳美彤
- 2023 年 6 月 3 日在銅鑼灣進行行為藝術,被警方帶走
- 2022 年 6 月 3 日在銅鑼灣進行行為藝術,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 鄧岳君
徐漢光- 2021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 4.5 個月;2024 年 3 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即時服刑
- 支聯會
- 2020-2021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官預計 2024 年無法開審
- 李卓人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舉行未經批准集會」罪,判監 14 個月
- 2020-2021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官預計 2024 年無法開審
- 何俊仁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10 個月
- 2020-2021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官預計 2024 年無法開審
- 何桂藍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監 6 個月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罪成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監 6 個月
- 黎智英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監 13 個月
*另有數項國安案件在身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監 13 個月
- 蔡耀昌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12 個月
- 梁耀忠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9 個月
- 梁錦威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9 個月
- 胡志偉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判監 4.5 個月
- 尹兆堅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10 個月
- 張文光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9 個月,緩刑 18 個月
- 陳皓桓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10 個月
- 郭永健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8 個月
- 趙恩來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8 個月
- 麥海華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8 個月,緩刑 18 個月
- 梁國華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4 個月,緩刑 12 個月
- 何秀蘭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6 個月
- 梁國雄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6 個月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罪成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6 個月
- 朱凱廸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6 個月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認罪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6 個月
- 楊 森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6 個月
- 黃之鋒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10 個月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認罪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10 個月
- 岑敖暉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6 個月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罪成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6 個月
- 袁嘉蔚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4 個月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認罪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4 個月
- 梁凱晴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4 個月
- 羅冠聰
張崑陽- 2020 六四集會案
- 流亡海外,被法庭通緝
註:涉案類型和人數眾多,或有疏漏;名單上多人仍有其他政治案件在身,這裏主要呈現六四案件和近期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