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養小朋友」群組 女子認洗黑錢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獨媒報導】兩男女被指於2019年9月至12月,透過銀行及支付工具帳戶洗黑錢逾167萬元,當中有存款備注為「光復香港」,而二人對話提及「仔女有餐溫飽 助養小朋友計劃」群組,又提及買平治汽車和商量去旅行。兩人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6項洗黑錢罪,涉5罪的男被告囚32個月。涉1罪的女被告今(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暫委法官鄧少雄早前指,女被告在男被告唆擺下犯案,案發時患思覺失調、智商較低,故為她索取社會服務令和感化報告。鄧官考慮到報告正面、被告已還柙一段時間,決定判被告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兩名被告李敏聰(31歲)及袁慧雯(27歲),早前分別承認5項及1項洗黑錢罪,其餘3項洗黑錢罪則獲法庭存檔。其中女被告為控方錄取「無損權益口供」後,男被告改為認罪。
官: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已還柙一段時間
袁慧雯承認一項控罪,法庭早前為袁索取背景報告、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暫委法官鄧少雄引述報告指袁智商較常人低,她於2019年中因思覺失調要接受治療,確診患有幻聽和抑鬱,而袁沒有案底,案情顯示她非案中主謀,主要在李敏聰的唆擺和安排下犯案,角色相對輕微,心理報告亦顯示她已獲深刻教訓,重犯機會輕微。
鄧官下令再為袁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報告建議160至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鄧官考慮到報告內容非常正面,同時考慮到被告在本案的角色、其個人背景,以及被告已還柙一段時間,因此認為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是合適。
至於男被告李敏聰早前承認5項控罪,鄧官各採用12至15個月為量刑起點,因他審前覆核才選擇認罪,只獲22.5%減刑,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判監32個月。
案情指涉「助養小朋友」群組、對話稱買車及旅行
案情指,兩被告於2019年9月至12月帳戶存款及提款急增,其中一筆存款的備注寫上「光復香港」。對話紀錄顯示,李曾邀袁加入名為「仔女有餐溫飽 助養小朋友計劃」的 Telegram 群組,群組引言提到望籌資金幫助「發夢既仔女」;李並提及有「家長」把50萬元給他,一半給「仔女」,一半給兩名被告,又着袁每日幫他清洗1萬元。此外,李曾稱買了一輛白色平治汽車,二人又商量去日本和台灣旅行,指可以豪華點。
控罪指,李敏聰於2019年9月1日至11月19日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5項財產,即其名下恒生銀行帳戶共634,155.53港元、渣打銀行帳戶共269,114.73港元、賽馬會帳戶共93,172.5港元、滙豐銀行 PayMe 帳戶共300,097.69港元、及拍住賞帳戶共70,246.35港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袁慧雯則被指於2019年9月1日至12月10日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其名下滙豐銀行 PayMe 帳戶共311,194.65港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案件編號:DCCC 55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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